(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
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与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与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5.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
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与上限);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她处理情况;
7.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及决定日期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与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与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 。 执行方式与期限 。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份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与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备注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办案民警 保管人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