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管理,科学指导施工活动,明确职责,保证企业生产管理顺利进行,实现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属受控文件。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承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技术方案的管理。 2.项目分类
2.1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将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进行管理。
2.1.1一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公司本级直管的项目、投资额度在5亿元(含5亿)以上的项目、被集团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项目及技术难度大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1.2二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分公司直管项目、投资额度在2-5亿元的项目、被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项目及技术难度较大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1.3三类实施性组织设计是指除一类、二类以外工程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2根据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安全风险将专项技术方案分为重大和一般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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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重大专项技术方案是指依托技术难度大、较大或具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项目所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2.2.2一般专项技术方案是指除重大专项技术方案以外的专项技术方案。
2.3 技术难度大是指被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或部门立项,工程关键技术属于集团公司首次采用的新技术;技术难度较大是指项目中关键技术属于公司首次采用的新技术,被公司及以上单位或部门立项。
2.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中标情况收集项目信息后确定分类。
2.5项目中标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于30天内填写专项技术方案编制计划表,分公司依据技术难度及安全风险确定专项技术方案的类别,并报公司备案。 3.编制及分工
3.1一类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在项目上场15天内由工程管理部报请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参建单位总工程师和专家,进驻施工现场,同项目部共同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重点项目施工方案、项目资源配备等内容,项目部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2二类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在项目上场后15天内,进驻施工现场,同项目部共同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重点项目施工方案及专项技术方案、项目资源配备等内容。项目部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3三类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或技术)、实用文档
质量、安全、设备、物资、计划、财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依据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合同要求、设计要求等,结合现场实际编制。
3.5专项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或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物资、计划、财务、等相关部门参加,依据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合同要求、设计要求等,结合现场实际编制。
3.6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指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的日常管理部门。 4.会审、审批、上报程序
4.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实行分类会审、审批、备案制度。 4.1.1一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上报→公司会审→上报集团公司会审→意见反馈及修改→集团公司审批、备案→公司备案、存档→实施;
4.1.2二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上报→公司会审→意见反馈及修改→上报公司审批、备案、存档→实施;
4.1.3三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上报→分公司会审→上报公司备案、存档→实施。 4.1.4重大专项技术方案需集团公司、公司审批的,审批流程按一类、二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流程进行;一般专项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自行组织会审、并上报公司备案存档。
4.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上报采用电子版形式,各级审批表按原件上报,备案存档文件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上报书面版。
4.3各级分管部门在会审、审批时必须签字、盖章,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齐全。 5.各级职责过程管理
5.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评审后,由组织评审的技术部门进行登记(格式见评审统计表),并按季度跟踪实施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各项目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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