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职员试用
8.1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8.2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间没有探亲假。试用期上班不足五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8.3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8.4试用期的考核
8.4.1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事主管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核
第5 共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8.5.2试用期 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70—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60—70分 延长试用期;
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8.7转正
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 第6 共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请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10.4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10.5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 第7 共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
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公司 第8 共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13.4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 第9 共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15.2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15.3公司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解聘无需提前通知解聘员工。
15.4提出离职方或被解聘方需到人事主管处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经批准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总经理批准),当事人需填写并完成《移交手续清单》所列 起草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第二节 考勤和假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2.主题 10 页 共 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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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三八”节女员工休息半天,遇公休假日不顺延; 4.2 刷卡考勤管理
4.2.1公司员工应亲自刷卡考勤,上午上班前刷卡签到,下午下班后刷卡签退,迟到或早退者也应刷卡。每次不刷卡或忘记刷卡记旷工半天(请假经准者除外);
4.2(2迟于规定时间到岗为迟到,单次迟到超过10分钟或月 第 11 页 共 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不计加班;
4.3.6 部长助理(含)以上员工不另计加班。 4.4公假管理
4.4.1公司指派员工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参加大型展会等活动,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统称为公假;
4.4.2公假视为出勤,享受公司的薪资待遇,按财务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公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不计加班。
4.5事假管理
4.5.1员工因私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员工因病需要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病历证明和病休建议,按事假管理办法审批;
4.6.2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医疗(10天以上),应经公司总经理特别核准; 4.6.3 员工医疗期待遇为:司龄3年以下的发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年以上计发100%,病假期间不另计发补贴。 3年以上、5年以下计发90%; 4.6.4 员工因病需住院治疗或在家疗养,其休养时间长短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执行;
4.7婚假管理
4.7.1员工符合法定条件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视为出勤,享受公司的薪资待遇(不包括相关补贴),晚婚者可另加晚婚奖励假2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7.2 婚假须经部门主管初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力资源本部备案; 第 12 页 共 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4.8产假管理
4.8.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司正式合同制女员工的生育,享受产假90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15天;
4.8.2 男性员工配偶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享受护理假3天,在异地者可请1~3天路程假;
4.8.3产假期间公司以个人基本工资计发工资(不包括相关补贴),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8.4产假假期须经部门主管初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力资源本部备案;
4.9丧假管理
4.9.1员工及员工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请假奔丧的,可给予丧假3天,视为出勤,享受公司的薪资待遇(不包括相关补贴),在异地者可请1~3天路程假,
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4.9.2丧假须经部门主管初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力资源本部备案; 4.9.3 直系亲属包括有:祖父母、父母、配偶、嫡亲兄弟姐妹及子女; 4.10带薪年休假管理
4.10.1员工入司满1年后,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假,以后每增加1年,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
4.10.2带薪年休假,应自规定届满时间后,由员工及部门主管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4.10.3年休假应在年 13 页 共 89 页 已建搅拌站管理制度
4.11.1员工入司转正后,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交通费用报销(五一、国庆、春节中任两次),由公司报销从上海至家庭所在地城市的往返火车硬卧费用;
4.11.2 因特殊情况探亲的目的地不是家庭所在地的,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实,由总经理批准,按实报销往返车票费用。
第三节 培训管理规定 1.总 则
1.1 为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员工知识与技能;同时为规范公司培训体系,促使公司培训工作成为企业人才战略之基础,使公司培训工作具有实施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1.3公司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人员负责,培训专员具体组织实施。
1.4 培训经费由公司按培训计划提前列支,如因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培训费用计入违约金。
2(培训计划
2.1各部门依照工作情况的需要,在每年年初由部门提出培训申请计划,并报人力资源人员汇总。
2.2 人力资源人员根据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根据公司政策要求统筹安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2.3 部门 第 14 页 共 8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