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评价工作组和临时党支部,开展预调研,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现场评价范围,设计资料清单,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方案论证。
(2)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8月22日至9月10日,评价工作组分为5个现场评价小组和1个调查调研小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 ①省本级项目现场评价实现了项目和资金覆盖率100%,并对6个项目延伸检查了省本级委托的第三方机构。 ②市级项目,项目组首先对菏泽市进行试评价,试评价完成后,赴临沂市、济宁市、泰安市、东营市等15个市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734个项目点,项目个数覆盖率80.66%。现场评价涉及项目资金1488万元,资金覆盖率为67.64%。 非现场评价:各市妇联组织下辖的县(市、区)逐级报送,现场到达各市时对各项资料进行回收。 (3)社会调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问卷调查、问卷星微信群推送等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和现场访谈等四种方式,对社会公众、项目受益对象、项目实施单位和行业专家等进行了调查,累计形成有效问卷17107份。 (4)综合分析阶段。对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对评价结论及得分进行总体评判和调整,形成评价问题清单,最终形成评价结果。 (5)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分别撰写省本级项目、6类市级项目评价报告初稿和项目整体综合评价报告初稿。与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厅主管业务处室及行业专家进行充分沟通,项目组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对评价报告修改和完善,形成评价报告终稿。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运用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2018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2018年度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03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018年度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资金绩效评价 综合得分情况表 评价指标 标评得绩准分值 投入 20 价得分 16.14 22.分率 8效等级 - 0.70% 7- 5.50% 16.8- 3.30% 24.8- 1.93% 80.8良 0.03% 过程 30 65 产出 20 66 效果 合计(项目综合30 58 100 绩效) (二)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03 投入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6.14分,得分率80.70%。
市级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省本级和市级项目产出指标未设置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果指标未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省本级项目效益指标设置不全面,省本级会议、活动效果方面绩效目标未量化,市级6类子项目仅设置数量指标,未设置效益量化指标。省本级项目预算资金1699.94万元、82个具体项目,其中未实施的项目24个、预算资金316.14万元,资金占比18.6%。
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指标满分30分,得分为22.65分,得分率75.50%。
业务管理方面,部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如省本级未制定相应的活动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市级项目中母亲素质提升工程有25个项目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或业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
财务管理方面:2018年省级共安排本项目资金3899.94万元,经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支出资金2599.89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66.66%;预算执行率较低。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指标满分20分,得分为16.54分,得分率82.70%。
根据统计,“大姐工坊”扶持项目有3家项目未实施,有3家项目已实施但因项目实施单位已关停。部分婚姻辅导中心辅导结束后辅导对象、辅导员和婚姻登记处未对辅导效果作出评估。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工程项目中,部分地区存在缺少培训现场全景照片、培训课程设置(含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讲义等)、培训人员信息表、培训人员签到表等培训资料。
时效性方面:省本级部分项目完成不及时,如《山东省志·妇联志》印刷项目、巾帼创业创新人才提升计划项目等未按照项目预算进度完成。市级项目中如妇女儿童家园建设项目:31个项目均未能按照要求在资金拨付2个月内完成建设,占比51.67%。
4.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部分指标满分30分,得分为24.56分,得分率81.87%。
项目社会效益方面:省本级项目部分活动未实施或未按合同约定实施,活动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如新媒体互动服务程序开发及运维费用、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等活动未实施。市级项目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项目辅导率偏低,截止2018年12月辅导率低于20%的有38家。可持续性方面:妇女儿童家园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日常经费未能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项目,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项目运行经费缺乏保障。社会满意度方面: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省本级项目参加会议、培训人员调查问卷结果统计,社会满意度为85.8%。
(三)取得的成效
1.举办多项宣讲活动。2018年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宣讲4场、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巡讲206场、“最美家庭”巡讲暨“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巡展30场,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党政机关干部的家风建设,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方式,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2.开展妇维权活动。制作《周末说法》妇女维权专场节目24场,开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相关调研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有关妇女法律法规知识,保障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运行。
3.建设并向社区妇女儿童开放妇女儿童家园60处。新建妇女儿童家园开发后,除日常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文化、娱乐场所,大部分并先后开展了亲子活动、安全健康讲座、关爱老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绩效意识不强,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省本级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未设置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果指标未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且效益指标设置不全面,未设置满意度指标。市级各类项目未按照规定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不健全
(1)省本级项目未制定相应的活动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效果验收、第三方服务的采购与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2)市级项目。基层组织成员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部分县(市、区)未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母亲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县(市、区)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或业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2.业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与文件规定的条件不符。一是项目名称不符。二是资金使用范围不符。三是申报条件规定不符。
(三)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
年底为完成预算执行进度,集中支付专项资金105.18万元。
2018年12月份,省本级项目集中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供应商尚未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情况下一次性全部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5.18万元。
(四)项目效益—项目可持续性方面
妇女儿童家园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较少或无配套资金,项目持续推进缺乏保障;妇女儿童家园建成后较为普遍地存在后续管护和日常经费不足的情况,难以持续发挥效益。
(五)项目实施效果方面
1.“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经查询全国妇联两癌筛查数据采集系统,项目2018年救助的500名妇女中:于2012-2016年期间申报的人数为312人,在2017-2018年申报人数是188人,从开始申报在1年以内获得救助的比例为37.60%,虽然受到项目资金规模等方面的限制,但考虑患者需要救助的迫切性,项目救助的及时性相对较差。
2.“大姐工坊”补助项目可操作性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效果
评价发现,各大姐工坊情况差别较大,相当一部分工坊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工坊的技术人员、熟练工对新进员工开展的帮教式培训,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地点等不固定,培训支出缺少合规单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没有实现或无法确定其实现程度。
五、意见建议 (一)项目立项方面
建议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建立完善的绩效申报和管理机制。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支出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监督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建设类、培训类、救助类、会议类、活动类等不同类别项目的具体实施规程,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2.进一步梳理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对存在的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的或内部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内容,及时进行修订。
(三)项目可持续方面
1.建议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出台有关妇女儿童家园建设项目后续管护的配套办法,形成有效的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帮助家园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健康知识等各项针对性强、社区群众欢迎的活动,提高家园各项设施的利用率,以保证妇女儿童家园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
2.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在人员、经费保障方面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探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设立公益岗位,配备专职辅导员;二是经费的保障方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辅导中心日常经费纳入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三是从构建社会“大调解”机制的层面,整合司法、民政及其他部门婚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