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以刑释罪的司法实现--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例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以刑释罪的司法实现 ——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

甄刘发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

【摘 要】摘要:司法办案人员偏重于对行为的定性分析,机械化地适用刑法条文,往往忽视了刑罚阶梯对犯罪认定的制约。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例,立法虽未明确规定转化犯加重刑的适用条件,但刑罚配置的巨大差异体现了立法者对于抢劫罪刑事责任的不同排序,从而将此类犯罪排除出加重犯的范围。从罪刑均衡角度出发,将不同程度的制裁手段作为参照体系对不同程度危害行为进行解释,将成为司法审判中新的办案思路。 【期刊名称】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6(000)003 【总页数】6

【关键词】罪刑均衡;传统解释;以刑释罪;实质正义

刑法学界,学者们将过多的精力付诸于罪刑均衡原则内在自洽性的争论,鲜有文章论述该原则在具体个罪中的运用。而司法实践中,罪刑失衡的判决大量存在则导致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下降。追究深层次的原因,便会发现造成法律判决与民意脱节的原因往往不是公众所痛恨的司法腐败,而是法官个人对刑法文本理解的偏差:不同法官的成长经历、教育环境、家庭背景等要素不同,从而导致偏差的形成本属正常,但对过于悬殊的判决结果总给人以“葫芦官断葫芦案”之感。从罪刑均衡新的层面出发,运用刑量能动地解释罪量,就成为达到实质正义的必然途径。《刑法》第263条对抢劫金融机构配置了极为严厉的法定刑,却未对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犯是否成立二次转化给予明确的态度。传统的解释

以刑释罪的司法实现--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例

以刑释罪的司法实现——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例甄刘发(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摘要】摘要:司法办案人员偏重于对行为的定性分析,机械化地适用刑法条文,往往忽视了刑罚阶梯对犯罪认定的制约。以盗窃金融机构的转化型抢劫为例,立法虽未明确规定转化犯加重刑的适用条件,但刑罚配置的巨大差异体现了立法者对于抢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dsos1zf8v3pebe0io3703gjy5zd2f00lva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