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
项 目 名 称: 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保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m2)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刘晓朵 联系人 李俊 宜宾市翠屏区黑塔路28号 邮政编18090969130 传真 / 644000 码 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内(三江路东段)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文号 宜发改发[2017]426号 会 行业类别 新建□√改扩建□技改□ 城市市容管理(N7830) 及代码 绿化面积28830 14325.97 (m2) 环保投资占其中:环保投4910.25 61.9 总投资比例1.26 资(万元) (%) / 预计投产日期 2018年4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宜宾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三江路东段,日处理污水5万m3/d,是宜宾市主城区重要的污水处理设施,为宜宾市污水环境治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宜宾的飞速发展,该厂地理位置逐渐由城市边缘转变为核心地带,污水厂恶劣的环境影响了市容市貌。为提高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2017年5月22日,由宜宾市委常委领导召集翠屏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关于研究南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相关工作的纪要》,会议提出“由市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市规划局、市清源水务公司、翠屏区政府配合,将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项目纳入大溪口景观工程,与长江、大溪口景观工程等项目一体打造,确保工程、园林和工程景观的高度融合。” 根据会议精神,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市财政出资4910.25万元于南岸污水处理厂(三江路东段)建设“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包括CASS池加盖绿化、绿地改造和相应的配套工程改造。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南岸污水处理厂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和美化亮化的目的。宜宾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于2007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1
并取得了四川省环保局的批复文件(川环建函[2007]1090号);该项目在2011年1月通过了环保验收(川环验[2011]003号)。目前该建设单位拟对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建,正在进行《宜宾南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环评工作,该项目环评正在编制阶段,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发展、自然、社会环境等资料,同时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了识别和筛选,并对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城市市容管理(N7830)。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既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属于其中的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同时,本项目经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的批复》(宜发改发[2017]426号)予以备案,同意其建设。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城市规划符合性 (1)城市功能布局规划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以自然山水和生态绿地为本底,按照组合型城市理念,以城市组群方式组织空间结构,形成有分散的集中发展格局,提出构建“一城四区、三江多组团”的组合型带状城市布局结构。 一城为三江主城,包括老城组团、南岸组团、赵场组团、盐坪组团;四区为岷江新区、临港新区、金沙新区、南溪新区;三江为长江、金沙江、岷江,以三江为依托,沿2
江有序发展,城在江边,江在城中。 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内(三江路东段),项目主要是为了对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加盖(景观)改造,同时进行景观绿化,与宜宾市总体规划的理念-以自然山水和生态绿地为本地进行发展是相符的。 同时原四川省环保局以川环建函[2007]1090号文批复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5万m3/d);该项目在2011年1月通过了环保验收(川环验[2011]003号)。本项目在南岸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因此本项目改建是合法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宜宾市城市功能布局规划的。 2、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内(三江路东段),根据现场勘查,项目西侧隔86m处为三江路东段,西侧200m处有一棚户区,现已打围拆除;南侧230m处为蜀南大道西段,东侧80m处为长江。项目200m范围内外环境关系简单,无学校、医院、人群聚居区等环境敏感点。 同时项目周边无大型工业污染源,无需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及古大名木等,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等生态敏感点,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为景观绿化工程,具有环境正效益,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 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内(三江路东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此次技改在现有污水厂平面布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在CASS池上进行加盖绿化,同时对污水厂区内进行景观和照明改造。厂区构筑物间种植了大量的绿化植物,改造后绿地率提高至49.7%,同时对生化池安装了除臭系统,极大的减轻了项目恶臭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改建工程的特点就是突出显山露水的个性化城市景观和区块内部景观和谐统一,同时也使区块内使用者有着良好的外部景观。 厂区内原有高大冠木、荫浓的落叶乔木不变,增加配置吸污、抗污、净化空气和芳香的乔木、花灌木、藤木植物绿篱密植结合管理维护方便的草本植物作为分隔空间、点缀空间,以适合不同的环境和绿地要求,使配置的植物群自然和谐。 因此,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岸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景观)改造工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