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增强基层统计工作能力,切实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促进统计事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四个XX”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厅字〔XX〕3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XX〕91号)、《XX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办发〔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服务科学决策、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统计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市统计工作稳步推进,统计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但统计基层基础仍然薄弱,统计能力与统计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和部门统计工作,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整体水平至关重要。各乡镇(农场、街道)、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
地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为加快“四个XX”建设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一)加强统计工作领导。成立XX市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市督查室、市统计局、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农发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王峰兼任,具体负责全市统计工作的组织开展。
各乡镇(农场、街道)也要挂牌组建乡镇统计工作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农场、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统计助理担任,负责各产业统计工作人员为成员。此项工作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二)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市、乡镇(农场、街道)、村(社区)三级统计网络,实行主要领导统计负责制。各乡镇(农场、街道)要设置专门的统计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要有固定的统计工作人员、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专用的网络设施,其中XX等地要配备3名以上统计人员,其他乡镇(农场、街道)要配备2名以上统计人员。各相关部门也要配备与本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工作人员。村(社区)要确定一名能胜任统计工作的人员作为助理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
(三)抓好统计队伍建设。要注重统计人员的素质能力,将懂业务、能干事的优秀同志充实到统计队伍,并重视他们的使用和培养。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和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统计干部和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要保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性,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各乡镇(农场、街道)、各相关部门每年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从事统计人员名单报市统计局备案,统计人员工作调动,需提前反馈给市统计局,并及时按要求做好统计交接工作,确保新接手统计人员能够相对独立完成统计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乡镇(农场、街道)统计工作职责 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统计业务接受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二是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预测、咨询和监督;三是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办法,管理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四是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内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协助本级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各乡镇(农场、街道)负责组织本地区统计工作。
明确统计工作任务,加强数据库建设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行业统计意识,开展全行业统计工作,做好与统计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实现统计数据库共享,做到应入必入,应统尽统。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和所辖行业有关数据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基础数据及达到“四上”(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