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0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7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濉溪县2020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
一、评估事项名称
濉溪县2020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濉溪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濉征告知〔2020〕第24号),为开展百善镇红阳废品再生、百善花海、金方软体等项目建设,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濉溪县2020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1)土地征收范围
濉溪县2020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项目位于濉溪县百善镇百善村、道口村、马乡村境内,总面积1.531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4753公顷)。其中百善镇百善村集体土地0.517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4623公顷);百善镇道口村集体土地0.78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7870公顷);百善镇马乡村集体土地0.22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2260公顷)。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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