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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正确答案。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C 2.C 3.A 4.B 5.B 6.A 7.A 8. B 9.D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为正确,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ABC 2.BC 3. BC 4.BC 5.ABCD
三.简答题(请针对问题作答。共4题,每题8分,共32分)
说明: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每小题的基准分为6分,根据答题情况上下浮动。整体答得好即给8分。
1.举例说明什么是抗辩权?
(1)抗辩权含义(5分):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
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答广义不扣分)
(2)举例(3分):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无论具体抽象举例均给分)
三.简答题(请针对问题作答。共4题,每题8分,共32分) 2.举例说明什么是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说明: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每小题的基准分为6分,根据答题情况上下浮动。整体答得好即给8分。
(1)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含义(5分):负担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也叫债权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某项权利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主要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大致意思表述出来即给分)
(2)举例(3分):负担行为如买卖合同等;处分行为诸如转移物的所有权、让与债权,抛弃所有权或免除债务,设定质权,将土地债务变更为抵押权等等。(无论具体抽象举例均给分)
三.简答题(请针对问题作答。共4题,每题8分,共32分) 3.简述表见代理的要件及效果。
说明: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每小题的基准分为6分,根据答题情况上下浮动。整体答得好即给8分。
(1)要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生效要件。(答出前3个即可给5分)
(2)后果:可以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2分)也可以选择无权代理,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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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请针对问题作答。共4题,每题8分,共32分) 4.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和效果。
说明:本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每小题的基准分为6分,根据答题情况上下浮动。整体答得好即给8分。
(1)事由: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答出3个即可给5分,如果只答出具体的,实质上包含这三项的,给4分)
(2)后果:重新算(3分)。
四、实例分析题(本题共3题,第1和2题9分,第3题12分,共30分)
【评分原则】本大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适当给分。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基本理论的融会贯通的能力、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只要言之成理即可给分。
(一)参考答案
1.甲父的请求不应支持。(1分)限制民事行为能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活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是本案中甲虽未成年,但已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因此,依法应被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甲父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2分)
2.(1)商场的行为已构成欺诈。(2分)本案中,商场在标签上标明产地为荷兰,售货员也说明其是荷兰产的,基于此信赖,甲出高价买下了音响,这种行为可能认定商场构成欺诈。(1分)
(2)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1分)因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超出该期间即丧失撤销权,原民事行有效。但本案中甲得请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2分)
四、实例分析题(本题共3题,第1和2题9分,第3题12分,共30分)
【评分原则】本大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适当给分。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基本理论的融会贯通的能力、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只要言之成理即可给分。
(二)答案
1.甲对乙的诉讼时效已届满。(1分)根据民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本题中,甲于是2005年10月向乙借钱,直到2008年12月30日乙才第一次向甲要钱,时间已经过3年。(2分)
2.是一种重新承诺行为。(2分)甲在2008年12月30日在原借条上写下:“2009年1月10日前还清”表明甲愿意继续履行义务,不得反悔。(1分)
3.根据上述分析,乙要求法院判决甲还钱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1分)理由是甲是已重新作出承诺,而不是时效没已届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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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例分析题(本题共3题,第1和2题9分,第3题12分,共30分)
【评分原则】本大题主要考察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只要言之有理即可适当给分。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基本理论的融会贯通的能力、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只要言之成理即可给分。
(三)答案
1.张某代理刘某卖房的行为是有权代理,但张某和高某恶意串通,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无效行为。(4分)
2.刘某的损失有张某和高某承担连带责任。(4分) 3.刘某可以要求高某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4分)
五.论述题(本题18分) 论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评分原则】
因为学生只学习了《民法总论》,所以对于本题答题的知识面要求不能太高。本题的具体评分标准可由评阅老师根据学生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融会贯通的能力、答题的逻辑思路、卷面等综合确定。如果对法律作为成立和生效的含义及区分意义答的整体情况不错,即可给15分。其余根据答题情况再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