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十佳学习型组织及十佳学习之星评选工作
的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潍坊市坊子区发电 发电单位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宣传部 签批盖章 李 强 等级 ·明电 坊宣发电〔2010〕13号 坊机发 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魅力潍坊满书香”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现将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魅力潍坊满书香”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潍宣明电〔2010〕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单位将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报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7606180
附:1、“关于开展魅力潍坊满书香”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2、评选活动申报表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宣传部
2010年8月23日
潍坊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委宣传部 签批盖章 孙俐君 等级 特急.明电 潍宣明电 【2010】54号 潍机发653号 关于开展“魅力潍坊满书香”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展示全民阅读活动成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根据“魅力潍坊满书香”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决定于读书月期间开展“魅力潍坊满书香”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十佳书香社区评选 评选范围:全市城市、农村社区
评选标准:
1、社区书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图书品种丰富,各项制度健全,坚持常年开放服务。
2、有计划地开展具有社区特色、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辖区居民参与率高。
3、注重培养和推广读书活动典型,其事迹被县级以上媒体宣传。
4、阅读活动效果明显,在提高社区居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文明和谐良好风尚,以及促进工作创新、科技致富等方面取得成效。
(二)十佳书香企业评选
评选范围: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 评选标准:
1、企业硬件条件:(1)企业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2)职工书屋(图书室)面积不低于20㎡,藏书量不低于2000册,订阅的报刊种类不低于10种,音像制品不低于50种,每年人均图书借阅6册以上。
2、企业负责人:在读书活动中率先垂范,对读书活动有推动力度,企业有健全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每年定期划拨读书活动经费和员工培训经费,有职工读书成才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