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符台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选用全数检验方案;型抽样方案;
1 汁量、计数或计量一计数的抽样方案;
3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
4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
5 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3.0.9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O.9的要求。
表3.O.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检验批的容量 2-15 16-25 26-90 91-150 最小抽样数量 2 3 5 8
检验批的容量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最小抽样数量 13 20 32 50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3.0.10 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α和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过5%;
1 主控项日: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
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4.0.6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4.0.7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4.0.8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5.0.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
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本标准附录D判定;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0.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的规定。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G填写;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H填写。进行处理:
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0.7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检验。
5.0.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0.1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