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山寨铅锌矿
矿山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山寨铅锌矿
甲 方: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腾冲县金山地矿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云南省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老山寨铅锌矿矿山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
2、复垦方案报告内容包括:矿山生产等临时用地的复垦方案。 3、工作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2007】81号及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期限:
1、本项目工作总工期为90天(从乙方收到甲方项目工作相关资料和启动预付金日起算)。
2、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日期为评审通过后半个月内。
3、因甲方原因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工期可以顺延。
三、工作费用及付款办法:
1、报告编制费经双方协商后为 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伍万元(¥50000.00元),该费用作为乙方成本将不在返还。
3、待报告通过评审交甲方时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四、工作质量及成果资料份数: 1、提交成果资料份数:5份。 2、质量要求:按有关要求执行。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义务: 1、甲方:
保证按协议规定及时拨付预付款及结算款;派专人协助乙方协调与地方的工作;无偿提供附件1相关资料和相关图纸等供乙方使用,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乙方:
保证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报告编制工作,负责评审及修改;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成果资料;确保安全文明工作,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及时拨款影响工作进度质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按总费用的5‰进行罚款。
2、若乙方未及时提供成果资料,每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进行罚款。 七、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帐 户: 帐 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 址:腾冲县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228号 电 话:0875-5198449 开户行:农行腾冲翡翠支行
帐 户:腾冲县金山地矿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24123701040000403
附件1、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所需
资料清单
1、生产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即生产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
2、生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生产项目勘测定界报告;
4、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5、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
7、生产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影响性评估报告及矿产压覆报告; 8、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总规图(标准分幅)及文本; 9、项目所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报告及图纸;
10、项目所在区位基本人工、机械、材料价格信息;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有关生物、化学、物理改良土地,复垦土地工程措施的造价信息;
11、土地复垦所涉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对复垦方案的意见。
联系人:陈国相 联系电话:1309436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