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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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2020-4-1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
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 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第三条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一) 各地所需的动物防疫物资,应根据当年畜禽饲养量,科学地编 制下年度的防疫物资计划, 并于当年内及时上报区动物防疫监督站 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避免防疫物资的浪费或缺差,保障各地动物防 疫工作之需。
(二) 若当年的防疫物资计划有变动,必须在春秋两季普防前(每年 的2月或7月以前)上报调整计划。
(三) 不报防疫物资计划的,不能保证正常供给。一旦计划上报,不 能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三条 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渠道, 不能越级或从其它渠道采 购。即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只能在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 防疫员只
(具 必须
保证免疫质量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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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所在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领取。
第四条 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
费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第五条乡镇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站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防疫物资 时,必须遵照下列要求:
(一) 必须由专人领取,并持有单位证明。在证明上应载明防疫物资及数量并加盖公章。
(二) 必须交清有关费用,不能拖欠。 (三) 领取疫苗时,必须携带保温设施。 (四) 疫苗领出库房后,不能退还。 第六条疫苗保管
(一) 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 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是否达到疫苗所需温度。
的品种 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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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按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
(四)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 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五) 发放疫苗时,要仔细清点,不能发放失效苗或发错疫苗等。 (六) 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冰块的保温设施内,并及时运回 目的地。
(七) 及时报损失效疫苗,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八) 在使用疫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 第七条冷藏设施管理
(一) 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冷藏设施运转情况,并做好温度记录。若发 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 冷藏设施在贮藏疫苗时,要存放适量的冰块。
(三) 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坚决不能存放与疫苗无关的其它 东西。 第八条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 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输入电脑,建 立免疫标识溯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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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二) 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 并建立防疫档案。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 案。 (三) 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要按防疫档案及时补带。 (四) 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 ,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
免疫证明在产地检疫环节回收,附在产地检疫证明存根背面
(六) 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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