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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财产、 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本章属于今年教材的新增
章节 , 其中一共涉及了三大类、 共九个具 体的税种。这九个税种当中 , 只有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是今年教材 的完全新增的税种 , 而其它的七个税种都是在原来的教材已有的 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补充而来。 这一章的内容既能够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察 , 也能够出现在主观 计算题中 , 特别是其中的房产税、 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 我们还要注意它们和前面第四、 五章的内容结合 , 出现在综合题 中。
我们在复习这一章的时候 , 也是要求掌握其中每一个税种的基本 知识 , 同时能够把这些基本知识应用到具体的计算当中去。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 概念
房产税 , 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 , 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者房产租金 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 能够遮风避雨 , 可供人们在其中生 产、 学习、 工作、 娱乐、 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
例如 : 室内游泳池是房产 ,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室外游泳 池、 围墙、 烟囱、 菜窖、 水塔、 养花的暖房都不是房产。
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 一 ) 纳税人 包括产权所有人、 经营管理单位、 承典人、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用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 所有的 ,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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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均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 租典纠纷未解
决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外籍人员和华侨、 港 澳台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 , 不缴纳房产税 , 而是需要缴纳房地产 税。
( 二 )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 : 城市、 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 税依据、 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分为从价计证和从租计征。 1、 从价计证 : 按照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账 簿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 , 按一定原则 , 参照同类房屋 , 确定房产原 值, 计征房产税。 房产原值除包括房产原值之外 , 还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 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 扩建的, 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 值。 ★注意以下问题 :
( 1)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 , 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 险的 , 按房产
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 计征房产税 ;
( 2) 对收取固定收入的 , 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 从租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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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出租的 ,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租金收入 , 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 二 ) 税率 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 1) 从价计证 ,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 , 年税率为 1.2%;
( 2) 从租计征 ,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 , 税率为 12% 。
1 月 1 日起 ,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 用于居住的 , 可暂 减按 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 三 ) 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房产原值x
( 1 —扣除比例)x 1.2%
2、 从租计征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 12%(或4%)
★注意这里的从价计征的税率是年税率 , 如果一栋房屋一个年度
内先自用 , 后出租( 反过来亦可 ) 时税率计算比较复杂。
例: 某省一企业 自有房屋 10栋, 其中 8 栋用于经营生产 , 房产原值 1000万元, 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 60万元 ; 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经 营用房 , 年租金收入
50 万元。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是 ( ) 。( 注: 该省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
除
20%后的余值计税 ) 。
答案:(1)自用房产应纳税额=[(1000+60) X ( 1-20%) ] X
1.2%=10.176(万元);(2)租金收入应纳税额 =50X 1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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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3) 全年应纳房产税额 =10.176+6=16.176( 万元) 。
例: 某企业有原值为 2500 万元的房产 , 1 月 1 日将其中的 30%用于 对外投资联营 , 投资期限 , 每年固定利润分红 50万元, 不承担投资 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 20%, 该企业 应纳房产税 ( ) 。
答案: 纳税人以房产联营投资 , 不承担联营风险 , 只收取固定收入 的 , 房产税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
; 未投资的房产仍按房产余
值计缴房产税。本年应纳房产税 =50X 12%+2500 X 70%X ( 1-20%)
X 1.2%=6+16.8=22.8( 万元 ) 。
四、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 一 ) 发生时间 这里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 自生产经营之月起 , 缴
纳房 产税。
其它6点都是”次月起”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委托施述业建祕的馬屋 购直新建商品腐 纳税ARM存壘房 出粗、出借房产 从建应之次月起 从亦理验收手续之曲月起 自馬屋交忖使用之欢月起 自办理房屋枫属转移、变更手续,房地产杈 属登记机关釜发雳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自交忖出粗、出借房产之咬号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岀借 本自厉屋便用或交付之您月起 企业建造的商品鳥 例:某企业今年7月份购置新建商品房用于经营,8月交付使用。该 新购置的房屋今年应缴纳 5个月的房产税。()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置新建 商品房应自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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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三) 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例: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 决定。
A、省、自治区、 直辖市国税机关
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 直辖市
C、省、自治区、 直辖市地税机关
答案:B
第二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 概念
D、县以上税务机关
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 船舶依法征收的一 种税。 二、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 一 ) 纳税人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船的单位
和个人。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未缴纳车船税的 ,使用者应当代缴。 若有租赁关系 , 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 , 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 税人 , 协商未确定的使用人为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 华侨和香港、 澳门、 台湾同胞投资 兴办的企业 , 外籍人员、 香港、 台湾、 澳门同胞等适用《车船使 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 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 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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