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江苏南京尧化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分析的批复宁栖环表复〔2017〕18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南京石油分公司:
你单位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石化江苏南京尧化加油站原址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风险评价专项分析》收悉,经研究,提意见如下:
一、因你单位未批先建,南京市环保局于2014年5月14日向你单位该项目下达了《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宁环罚告字[2014]37号)并进行了处罚,市环保局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了你单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审会。现因市权下放及市局委托,由我局审批及管理你单位该项目,本次批复仅针对改造后的内容。
根据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同意中石化江苏南京尧化加油站原址改造的批复》(宁商商贸[2012]47号),你单位该项目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加油站雨棚,更换为轻钢结构雨棚,面积不变;站房加固加高,面积不变;调整油罐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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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有2只总容量50m的汽油罐和2只总容量50m柴油罐,更换为2只总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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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40m汽油罐和2只总容量40m柴油罐;拆除原有4台一枪加油机,更新为4台税控IC四枪加油机。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为三级加油站,改造后现有33
20m的油罐4只(一只柴油罐、三只汽油罐),总容量70m(柴油折半计算);4台加油机(16只枪);年销售汽油4500吨、柴油3500吨。项目埋地油罐采用单层钢质储罐,应加强油罐及其他所有设施的防渗防漏等防护工作。
经环评单位现场踏勘,本改造项目各设施与站外各建筑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相关要求。
二、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应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无工业废水产生排放。项目排水应执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站区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同时设置水封井及临时切断装置,防止油气串通及含油污水进入雨水管网。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必须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接管。
2.本改造项目不设食堂。汽车槽车卸油灌注和加油作业时产生的废气等应按规定安装符合处理效率要求(95%以上)的卸油、加油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项目运行中必须严格遵守加油操作规程,设备气密性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采取定期彻底检查相关设备、改进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等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油气排放必须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20952-2007)等标准中相应标准排放限值,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低于相关规范要求。
3.本改造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规范安装,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加油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对运油槽罐车、加油车辆
的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影响,不得扰民。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
4.本改造项目固体废物都应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收集的废油、含油污泥、清罐油泥等危险固废应按规定妥善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以上各类处理协议应报我局备案。
5.虽然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改造项目距离周边敏感目标有一定距离,且各设施与站外各建筑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但是本项目仍有一定的环境风险性。项目必须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护,规范加油操作流程,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处理器材和设施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禁擅自扩大作业区或改变油品种类,增强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同时须确保突发事故后外环境等不受影响。
三、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及本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保证“三废”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项目自建的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应定期检查和检测,确保稳定运行并满足处理效果。项目收到本批复后应即时完成监测、验收工作,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若项目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方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复仅从环保角度进行分析,请认真研究实施。区环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你单位该项目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