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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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于2017年10月对我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修订,现由我公司法人进行签发并在签发之日起在公司内施行。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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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三、各项要求
(一)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员工安全教育的总体执行情况。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科室)应协助监管部门督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掌握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状况。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科室)应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管理部门(科室)相关人员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教育台帐、教育大纲、培训记录、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四)公司应组织人员及时整理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培训记录、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五)公司责任人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情况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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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管理层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制定。
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5.培训内容:
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2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5.4培训学时:不得少于 学时。
(七)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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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表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由公司统一保存。
(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公司统一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九)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十)员工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上级下发的文件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5.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学时。
(十一)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相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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