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圈设备分布在物业项目的各个部门,要安排技工巡视各设备现场。 2、要制定技工巡查路线、巡视时间。
3、要制定巡回检查表格,规定应记录的数据和状况,这些数据和状况的获得必须是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均发生作用。
4、管理层对技工的巡回检查要进行抽查。
5、巡查后,技工应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要登记巡查时间。 6、因故无巡查者应向主管申报。
7、进入其他部门的工作区域,如保安室,保洁办公室,要接受该部门经理的领导。 八、机房“动火”制度
1、在机房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时,均需报告消防中心,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在“动火”作业时,保安部应派人至现场,且配备有防火器材。 3、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4、烧焊地点周围应清除5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质。
5、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6、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7、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时方可离开。 九、维修材料及工具领用制度
1、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卡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领用维修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用单,经专业主管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可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商圈外。
11、凡出公司的材料及工具均应有部门经理签署的出门证,交保安检验,方可出大厦。 12、多余材料应及时退库。 13、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应以旧换新。
14、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十、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凡24小时值班的机房,除值班人员掌握一套钥匙外,其余钥匙交工程部统一保管。
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应有一套在24小时值班的机房保存,以防万一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严格登记。
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时间需进行登记。 7、饮用水水库、水箱的钥匙只允许少数专人领用。
十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经理室,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经理室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告经理室,统筹安排。
制作人: 冯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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