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柯职教学[2017] 11-24-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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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恩璐等学生的
处分决定
在学校11月24日晨跑中,部分学生因没有按学校规定时间起床,导致晨跑迟到,严重影响晨跑秩序。给学校及班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给予
李恩璐等同学通报批
评处分。具体名单如下:
17工美 李恩璐 贺鑫 任家楠 俞淼英 邓楷瑶 陈佳瑶 何琳琳 程佳 17染整大专 王民琪 16工美1 汤孟昊 蒋一波
17服装1 王飞 顾菲莹 陈媛 陈旭华 胡佳瑶 黄静薇 张玉燕 孟金雅 倪梦娇 程莉佳 17花样1 叶佳飞 胡贡铫 李帅嘉 余晨凯 15染服 林萧 李缘飞 沈成龙 孙梦恬
17染服 赵毅 徐万枫 缪梦滟 陈玉尧 17服装高考 李星 袁佳丽 邵淑婷 邵雪萌 17艺高 金瑜钢 张文杰 张圣涛 17服装2 高红梅
17花样2 余可依 诸佳红 蒋逸庆 王金 毛雨晴 16动漫 陆诗璐 高观君 16纺织2 徐佳婷 叶佳飞 16工美2 邓佳飞 17动漫 高阑 董文丽
15服装大专 陈小红 金晓玲 洪程璐 17纺织2 胡徐芳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身的道德纪律观念,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在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上,做一名合格的中职生。
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时尚与创意学院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