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入职登记表》
SAP006 禁止强迫劳动管理程序
1 目的
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反强制劳动的管理要求以及可能对分包商
/ 供应商的要求。
3 程序内容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或契约
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等手段。
,禁止使用且不支持任何劳役
3.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
3.2.1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
3.2.2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
3.2.3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
3.2.4 不使用强迫劳工包括债务工、契约工以及监狱工等;
3.2.5 行政部招聘员工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 是有关
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
,尤其
3.2.6 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经双方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
3.2.7 不得扣押工资,不得拒绝支付法定的离职费用;
3.2.8 确保无雇佣费或工人承担全部或部分雇佣成本(包括如下)
A: 无不合理的招聘服务费用
B: 不得要求支付入职培训费用、设备使用费用、工作服、劳保用品费用等
C: 不得要求支付雇佣费用或由工人承担全部或部分雇佣成本
D: 对于职介所作尽职调查,确保私营职介所维护有效的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工人就 业被收取
费用
3.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培训,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 工艺程
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依员工能力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
) 。
3.3.1 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返工时 ,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做无偿返工或 进行惩
罚。
3.3.2 因生产需要而须加班加点时,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申请综合计时的须经 当地劳
动保障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
3.3.3 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 班工作,
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
3.3.4 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强迫员工实行具有显著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违章作 业。
3.3.5 员工上班工作期间,允许有合理理由时离岗(如上卫生间、饮水等
) 。
3.4 下班休息时间员工可以自由进出厂门。
3.4.1 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 ,工厂晚上 24 点后大门关闭 ,此时一般情况下禁止出入, 特殊情
况需经批准并登记备案。
3.4.2 员工可以在厂区自由活动,不受管理人员或保安的干涉。
3.5 员工身体不适时需请假就医,凭医生出具的证明可以请假休息。
3.6 员工可以按要求提前申请离厂(具体参照劳动合同
) 。
3.7 公司严格禁止雇佣监狱囚犯作为劳工或将产品、工程外发给狱工。
3.8 确保公司或向公司提供劳工的实体以及供应商都不可以从事或支持贩卖人口,
如发
现即时 报警处理。 4 相关文件
4.1 《劳动合同法》
4.2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 ) 若干问题的意见》
4.3 《保安员管理规定》
5 支持文件
5.1 《劳动合同》
5.2 《公司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无
SAP007 防止骚扰和虐待程序
1、目的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责任和符合法律的劳动制度,保护员工合法权利。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皆适用
之。
3、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各部门负责执行此程序。
3.2 行政部负责纪律制度与员工沟通。
3.3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的执行。
3.4 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将此程序的执行情况与管理代表进行沟通。
4、工作程序
4.1 行政部根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应遵守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清楚的向员工公布。《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规章制度应当是 符合当地法律的。
4.2 公司实施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以约束管理人员不可实施任何形式的体罚或身体接触、
精神胁迫及言语凌辱。不应有任何威胁性行为。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
4.2.1 令人产生恐惧的行为,让人感到受辱和受欺侮的行为,粗暴言辞、身体接触等。
4.2.2 暴力、威胁、非法搜查、拘禁劳动者或以其它手段限制员工自由来强迫劳动。
4.3 行政部采取纪律措施通过《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管理措施来执行,不使用保安人
员来对员工执行纪律。
4.4 公司按照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管理制度》文件来管理员工,员工违纪以批评教育为
主。如果因为员工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员工进行适当的赔偿,每月的赔偿范
围不能超过员工工资的 20%。若遇有员工故意破坏或违法犯罪行为应送交有关部门处
理。
4.5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罚款。
4.6 投诉程序
4.6.1 员工在本公司如受到或目睹到不符合本程序、其它管理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不
正当对待,可与员工代表沟通,说明时间、地点、施虐人等。员工代表基本了解 投诉内容后即展开调查,调查通常包括与投诉人进行面谈及其它员工的陈述等。 如确有事实根椐,即将投诉内容及证据提交管理代表或最高管理者,要求给予施 虐人以教育、警告、解除合同等形式的惩处并及时反馈投诉人。 4.6.2 员工在本公司如受到或目睹到如
4.6.1 及 4.2 的不正当对待,也可书面投诉,写
明时间、地点、施虐人等内容投入本公司意见信箱,最高管理者收到投诉后,即 亲自展开调查或委托管理代表展开调查,如确有事实根椐即给予施虐人之适当惩 处并及时反馈投诉人。
4.6.3 本厂对投诉人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有对投诉人的报复行为都是违反本厂规章
制度和不合法的。
4.6.4 受虐人员或员工代表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是因投诉受到虐待人或厂方的打
击报复,可在掌握事实根椐的情况下依法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4.7 本程序应当张贴或随时可被员工查询。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处罚条例》
《公司管理制度》
《工资和补贴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员工纪律处分登记表 员工投诉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