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总结
(1998-2024年)
1998年入汛后,我国长江发生了继1954年后的又一次全流域性大洪水,灾难空前,损失惨重,举国震惊。灾难不仅给人们带来深刻的教训,而且也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实现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于1998年开展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通过天保工程建设,我县的森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天然林资源呈恢复性增长,森林资源质量逐步提高,森林群落结构趋于稳定,水源涵养能力明显增强,水土流失强度逐年降低,森林调节气候和农业生产环境能力显著增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林区生产观念和生活方式迅速转变,大力发展经济林、林下种植和林产品加工业,拓宽了社会就业渠道,拉动了农民增收。同时,森林旅游、湿地旅游、景观旅游等旅游产业快速崛起,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价值逐步显现。
一、工程任务实施情况
1.森林管护情况:省厅下达我县森林资源年管护任务204.49万亩,其中国有林17.44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1.4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5.59万亩,停伐管护30万亩。我县编制了管护实施方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关停木材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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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家,协助其转型转产,将204.49万亩管护计划落实到乡镇、到地块、到人,计划落实率100%。制定了管护措施,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状,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管护义务。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责任书1份、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17份、县林业局与各管护站(所)签订责任状22份、管护站与护林员签订协议418份。制定《**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管护制度及管护措施共计17项。全县共落实护林员418人,其中专职122人,兼职296人,全面负责204.49万亩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通过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改善了护林设施条件、落实了护林人员管护工资、保障了管护办公经费、从而有效保证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2.公益林建设情况:1998-2024年,省林业厅累计下达我县公益林建设任务55.7万亩,其中封山育林46.9万亩,人工造林3.6万亩,飞播造林5.2万亩。我县实际完成公益林建设46.9万亩,占省下达计划的100%。人工造林苗木存活率达85%以上,。封山育林区开展了补植补造,设置了宣传牌、界桩、围栏等封禁措施,并安排了护林员进行管护,造林苗木保存率基本在90%以上,连续抚育3年。实践证明,实施公益林建设,高质量的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是加快生态绿化和维持绿色增长最快、最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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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省厅累计下达我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806万元。我县按年度编制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兑现花名册。共计纳入补偿兑现面积204.49万亩,其中国有林17.44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1.4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45.59万亩,停伐管护30万亩。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4806万元,占省下达计划的100%,按年度分别是:2011年595万元,2012年1145万元,2013年1585万元,2014年1606万元,2015年1597万元,2016年1602万元,2017年1743万元,2024年2145万元,2024年2788万元。通过实施公益林生态补偿,全县3.4万户林农享受了这一生态红利,履行了管护责任与义务,全面保障了128.51万亩生态公益林安全。
4.国有中幼林抚育情况:1998-2024年,省厅累计下达我县国有林场中幼林抚育计划12.0万亩,我县实际完成抚育任务12.0万亩,占省下达计划的100%。编制了年度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书和采伐设计书,坚决做到了、持证采伐、按证采伐,2014年、201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局森林抚育核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情况:我县天保工程编制在册职工人数为355人,后因分流转岗、自谋职业以及职工调动、退休等原因,现有在册职工267人。我县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了267名在册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通过实施社保补助政策,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困难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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