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4 5 6 7 8 9 10 11 起重船 挖泥船 混凝土搅拌船 驳船、浮坞 拖轮 钻孔炸礁船 打夯船、钻探船 辅助船舶 打桩锤 非自航 自航 6.98 6.98 6.01 6.61 6.47 6.47 6.17 6.18 6.18 4.83 表3 内河施工船舶艘班单价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船舶名称 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打桩船 起重船 挖泥船 15.45 15.72 15.72 非自航 自航 16.10 16.11 16.00 16.11 16.11 16.11 15.96 表4 沿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机械名称 无安拆及辅助设施费 含安拆及辅助设施费 驳船、浮坞 拖轮 钻孔炸礁船 打夯船、钻探船 辅助船舶 打桩锤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土石方机械 水平运输机械 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打桩钻孔机械 木作、钢筋、混凝土机械 钢结构加工及焊接机械 动力机械 泵类机械 地下工程机械 其他机械 16.29 16.36 16.44 16.44 16.40 16.69 - - 16.66 16.45 14.83 16.25 12.57 16.10 13.32 12.66 12.90 14.19 15.76 14.63 序号 1 2 3 4 表5 内河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机械名称 无安拆及辅助设施费 含安拆及辅助设施费 土石方机械 水平运输机械 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基础工程机械 6
16.27 16.34 16.46 16.54 11.18 13.92 11.46 13.27 5 6 7 8 9 混凝土、钢筋及木作机械 钢结构加工及焊接机械 动力机械 泵类机械 其他机械 16.43 16.80 - - 16.14 11.66 10.00 11.76 11.50 13.49 4.除税后的其他直接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各项其他直接费=含税各项其他直接费/(1+各项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各项其他直接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各项其他直接费;
含税各项其他直接费,指按《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交水发﹝2004﹞247号)《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2014)计算的各项其他直接费。
各项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见表6和表7。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1 2 3 表6 沿海港口工程施工取费综合抵扣率 工程取费项目 综合抵扣率(%) 临时设施费 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 材料二次倒运费 施工辅助费 施工队伍进退场费 外海工程拖船费 企业管理费 财务费用 4.07 3.49 2.65 2.84 5.44 3.32 3.55 0 利润 0 表7 内河航运工程和港口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取费综合抵扣率 工程取费项目 综合抵扣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 3.49 4.07 3.49 7
4 5 6 7 8 9 10 材料二次倒运费 施工辅助费 施工队伍进退场费 外海工程拖船费(港口设施维护工程) 规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2.65 2.84 5.44 3.32 0 3.55 0 5.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规费,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2)除税后的企业管理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企业管理费=含税企业管理费/(1+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企业管理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企业管理费; 含税企业管理费,指按《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交水发﹝2004﹞247号)《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2014)计算的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见表6和表7。
(3)财务费用,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6.利润,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7.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工程建设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另有相关附加税费
8
等规定,按相应规定增计相应附加税费。税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税金=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当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销项税额合计小于进项税额合计时,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零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除税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除税间接费+利润)×11%
增值税进项税额=(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除税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除税间接费+利润)
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率
8.对于按设备原价乘以相应安装工程综合费率计算安装工程费用的,含税安装工程费计费方法不作调整。
9.进口材料、设备增值税按现行编制规定计算。 10.其他专业工程的工程费用计算,按相应行业有关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的规定执行。 11.对投资估算、工程概算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除另有规定外暂不作调整。 (三)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调整。 1.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8。 表8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序项目 9
计算方式及说明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基价定额直接费 以工料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的工料机市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定额直接费(含税) 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以不含增值税进项税的工料机市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定额直接费(除税) 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其他直接费(含税) (1)×相应其他直接费费率 其他直接费(除税) (4)/(1+相应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 直接工程费(含税) (2)+(4) 直接工程费(除税) (3)+(5) 企业管理费(含税) [(1)+(4)]×企业管理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除税) (8)/(1+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 财务费用 利润 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 附加税 税金 专项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财务费用费率 [(1)+(4)+(8)+(10)]×利润率 [(7)+(9)+(10)+(11)]×增值税销项税率11% [(6)-(7)]+[(8)-(9)] (12)-(13) (14)×附加税率 (14)+(15) 专项费用=独立计算的费用+专项费用税金 (7)+(9)+(10)+(11)+(13)+(16)+(17) 2.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表9。 表9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项目 基价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含税) 定额直接费(除税) 其他直接费(含税) 其他直接费(除税) 直接工程费(含税) 直接工程费(除税) 规费 企业管理费(含税) 企业管理费(除税) 利润 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 附加税 计算方式及说明 以工料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工料机市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以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工料机市场价单价为基础,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 (1)×相应其他直接费费率 (4)/(1+相应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 (2)+(4) (3)+(5) (1)×规费相应费率 [(1)+(4)]×企业管理费费率 (9)/(1+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 [(1)+(4)+(9)]×利润率 [(7)+(8)+(10)+(11)]×增值税销项税率11% [(6)-(7)]+[(9)-(10)] (12)-(13) (14)×附加税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