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1)三级标准。 2、加强城镇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逐步改善能源结构,重点控制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工业尾气和建筑尘埃等大气污染源。
3、推广烟气脱硫技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用先进生产工艺替代能耗高、污染重老设备、老工艺。 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标准。
第30条 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交通噪声管制,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应低于70分贝。 2、全面加强城镇环境噪声管理,完成庐江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严格管理固定噪声源。
3、加强噪声源治理,认真执行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强化城市噪声管理,加大对重点扰民区噪声监督管理力度,逐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把噪声环境管理纳入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第31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各城镇必须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及时清运,采取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废旧物资回收等各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要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利用制度;远期发展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加强工业、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都要
因地制宜通过各种途径实行行业间横向联系,发展以废弃物为原料工业链,开展综合利用;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单位固体废弃物处理,医院要配置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工业上要进一步提高固体废弃物利用率,重点抓好废渣综合利用。
第四节 县域空间管制
第32条 县域空间管制分区
根据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结合开发与保护协调原则,将县域分为四类空间管制区:
1、自然生态保育区——指自然山体、大型水体、水源保护区等对区域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生态用地,主要包括巢湖、黄陂湖等大型水体及其周边地区和冶夫山、牛王寨等自然山体等,属于禁止建设地区。
2、农业生态建设区——指以农业生产为主地区,包括独立农村居民点,属于限制建设地区。
3、城镇产业发展区——指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大型独立工矿用地范围,包括各个建制镇用地和矿业企业、工业园区用地,属于适宜建设地区。4、其它特殊功能区——指根据国家法规需要加以特殊控制和管理地区,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矿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这些地区核心(保护)区属于禁止建设地区,非核心区属于限制建设地区。
第33条 县域空间管制要求
1、自然生态保育区
禁止开发建设行为进入;加强生态保护,大力治理污染,以水土涵养和水土保持为主,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做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作,发展山地丘陵生态林业;在严格保护、控制开发原则下适度发展旅游等休闲产业。 2、农业生态建设区
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规范执行农村宅基地标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实施农田整理,杜绝闲置、荒芜耕地;积极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加农业生产面积。
3、城镇产业发展区
适度集聚发展,大力提升城镇功能;加强城镇生态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合理控制各类用地比例,保持合理区域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形成生态型工业和旅游服务业;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城镇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4、其它特殊功能区
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控制和管理,对开发建设行为设定专门论证程序,避免破坏式、掠夺式开发。
第五节 县域旅游发展
第34条 旅游发展目标
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永续利用方针。挖掘和发挥各种旅游资源不同优势,适应不同消费层次需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开发,突出特色,加大投入,滚动发展。推进旅游产业化,力争在规划期末把庐江旅游业培植成为一个新兴产业。
第35条 旅游发展布局
以西部汤池、东北部冶父山、中部庐城旅游区为重点和突破口,向北部和沿巢湖旅游区、南部旅游区次第推进、有序展开,形成东西结合、南北呼应县域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发掘庐江县积淀深厚人文底蕴,合理有序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做足“山水
文化”,力争将庐江县逐步建成各旅游区主题突出、功能互补、系统化、网络化,能适应多层次客源需求,以观光、疗养、度假、生态等为主要功能皖中地区重要旅游目地。
第36条 主要旅游区规划
1、庐城多功能旅游区
恢复、重建武壮公祠、周瑜墓、小乔相思亭园等历史文化遗迹;对以“西
门岗湾”为核心、体现民间文化遗存古建筑群落进行修建和保护;整改、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广场;加强商贸服务设施建设,策划各种节事活动,发展成为以历史文化旅游为主多功能综合旅游区。 2、冶父山佛教文化、森林生态旅游区
加强自然环境和历史遗迹保护,完善各类旅游配套设施,合理组织各种旅游项目,形成以佛教活动和森林休闲探奇为主生态旅游区。 3、汤池疗养、度假、休闲旅游区
进行水上活动设施建设,营建高质量休闲度假建筑群,拓宽旅游通道,大力开展绿化,完善生态文化氛围,打造华东地区具有一定影响“温泉之都,风情小镇”。
4、巢湖水域风光旅游带
加强水环境保护,重塑水乡风俗文化,进行环巢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水上游乐中心和滨湖文化公园,强化与环巢湖其它地区合作开发,依托盛桥镇、白山镇等特色小镇,沿巢湖南岸打造具有浓郁水域风光和水乡特色主题旅游带。
5、北部生态农业观光、娱乐旅游区
与生态农业发展结合,依托良好基础,发展成为以休闲农场、林场、渔场、观光农园、市民农园以及民宿(农民旅馆)为主体观光休闲旅游区。 6、南部民俗文化、竹文化、矿业旅游区
依托资源优势,挖掘民俗文化和竹文化特征,建立主题旅游设施,结合矿业发展和矿区重建,建设成为以民俗文化、竹文化、地质矿产为主题特色鲜明主题旅游区。
第37条 主要旅游发展措施
1、积极拓展旅游内涵市场。在重点开发一批新景区,不断提高景点品位同时,进一步扩大旅游内涵,把游览和增知、游览和教育、游览和健身结合起来,提高游客参与性。加大旅游项目吸引力,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出度假旅游、会议旅游、寻古旅游、健身旅游等,不断拓展参与型旅游项目,促进全县旅游业向深层次发展。
2、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市场。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是提高旅游经济效益,带动旅游业全面繁荣重要环节。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食品饮料及旅游保健用品。同时,随着旅游推动名牌战略实施,促进海神黄酒、工艺品、食品、茶叶、水产、牧畜等名特优品牌提升。
3、努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梯次开发原则,建立专业旅行社;以高品位旅游景点,优良旅游环境、优质旅游服务、丰富旅游商品、高雅旅游文化吸引游客。开拓稳定客源市场,积极打入沿江城市和合肥、南京、上海、黄山等重点旅游市场,争取向沿海及港澳市场延伸。
4、积极探索新型旅游-生态农业旅游、地方文化民俗游等。
`第六节 县域公共设施协调规划
第38条 公共设施建设目标
建设中心城区、中心建制镇、一般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四级服务设施系统,
以前三者为重点,合理布局,形成完整社会服务网络,提高公共设施规模与档次,优化投资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求。
第39条 公共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设施分级配置标准见表2。 表2:公共设施分级配置标准
类项目 中心城别 区 中心镇 一般建制镇 1、电视大学或分校 √ √ 教 2、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技校 √ √ √ 育 3、初级中学 √ √ √ 4、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 √ √ 5、信息、科技开发中心 √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 7、科技培训中心 √ √ 8、科技站、科技馆 √ √ √ 科 9、文化站(室)、青少年之家 √ √ √ 技 10、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 √ √ √ 11、影剧院、俱乐部 √ √ △ 12、电视差转台 √ √ √ 13、灯光球场 √ √ △ 14、运动场 √ √ √ 15、县(市)中心医院、分院 √ △ △ 16、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 △ 卫 17、救护站 √ △ 生 18、中心卫生院 √ √ √ 19、卫生院(所、室) √ △ 20、防疫、保健站 √ √ √ 21、敬老院 √ √ √ 市23、农贸及各类专业市场 场 √ √ √ 注:“√”为应设置项目,“△”为根据条件可设置项目。
第40条 教育设施与教育事业发展
1、在高标准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革成人教育,积极发展终身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教育体系,至202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满足当地对各类科技应用人才急需。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办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3、结合城镇体系布局规划,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及规模,小学最小不低于6个班,中学最小不低于12个班。全县应增设16-20所高中,在庐城和16个规划建制镇进行分布。
4、实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程,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调整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适应农村产业化、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需要。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先导、以村级成人文化学校为主体村民教育网络。
第41条 文化设施和文化事业发展
按城镇等级建立相对应各级群众性文化网络。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好规模适宜,现代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排练厅、文物库房,发挥地域文化中心作用。小城镇都要有符合标准文化站或文化中心及中小型影剧院。
第42条 医疗卫生设施发展
发展卫生事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防疫网络,按城镇等级建立起布局合理,具有医疗卫生综合功能,技术比较先进区域卫生保健网。
第43条 商贸市场建设
重点完善和兴建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泥河、盛桥、汤池、龙桥、石头、白山在原有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树立大物流观念,整合市场,建立统一体系。
第七节 县域交通系统规划
第44条 规划原则
融入省会经济圈区域交通格局,构建一体化区域交通设施网络;完善对外交通系统,促进庐江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协调交通系统公益性与市场化之间关系。
第45条 交通发展目标
实现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县域30分钟交通圈,优化交通结构,提高综合交通能力,加强各项社会经济活动之间空间联系。
第46条 铁路
规划将增加庐铜铁路,形成合九线、庐铜线一纵一横铁路干线系统;完善站场设施,以满足未来客运交通需求。
第47条 公路
建设“六纵八横”县域干路格局。
“六纵”为:沪蓉-合铜高速公路、金牛-乐桥-罗河线、合铜公路、白山-中心城区-沙溪线、盛桥-中心城区-矾山线、盛桥-白湖-黄屯-砖桥线。
“八横”为:合肥滨湖新区-同大-盛桥-居巢线、汤池-石头-盛桥-巢湖线、汤池-中心城区-盛桥线、合铜高速-中心城区-无为线、柯坦-中心城区-白湖线、乐桥-龙桥线、罗河-黄屯线、沿江高速。
第48条 水路
改造现有航道,在现状航道基础上适当提升航道等级。主要航道有:引江
济巢工程为3级航道;西河从现状6级航道提升为5级航道;塘串河、兆河从现状4级航道提升为3级航道;中庙港-白山港保留6级航道;白石天河保留6级航道;盛桥河从现状7级航道提升为6级航道;黄泥河从现状7级航道提升为6级航道;罗埠河从8级航道提升为7级航道。
第49条 站场
(1)货运站场
保留全县现有铁路货运站和客运站各1个。规划在万山镇结合铁路站场设置全县铁路物流枢纽,通过铁路和公路网络,实行多种方式联运;同在中心城区合铜公路和军二路,以及合铜公路和南外环处安排一个物流中心。利用“六纵八横”干线公路网,形成快速高效货物运输网络。
001庐江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6-12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