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五\\案例
1、答:公司法第54条,由监事丁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2、(1)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决议不应由董事会作出,而应由股东会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作出。
(2)未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本案未履行登记手续。原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新成立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3、答: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和第二十一条(关联人员行为规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分析得知:王某身为公司的高管人员,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作业四答案、
一、单选:CDCDC CADDA二、多选:
1、ABCD 2、AB 3、ABC 4、ABC 5、ABCD
6、AC 7、ABC 8、ABC 9、ABC 10、ABC
三、判断:∕×××× ∕∕∕∕∕四、论述:
两者均具有独立的公司法律人格,而且以有限责任制度作为基础。两者的区别是(1)公司规模不同。(从股东规模、资本规模简单说明)(2)公司治理结构不同。(从股东对公司控制程度、组织结构的繁简方面简单说明)(3)公司资本规则不同。(从资本的募集、资本的划分、资本的转让方面简单说明)五、案例
1、(1)不合法。依《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转投资《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3)不合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另外,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A公司净资产仅900万,且董事会无权作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参见《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2、答:原告不能要求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设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分立是不同的。
母公司以全部财产独立对外承担责任。3、(1)客户资源不能出资;没有设股东会。
(2) 公司法第31条:李四承担出资填补义务,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