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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筹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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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筹资研究

邱波 (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摘要:巨灾风险基金是应对巨灾损失的重要政策保障,因为农业更易受到自然灾害引发的巨灾影响。从政府管理农业巨灾角度出发,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讨论农业巨灾基金的筹资背景、资金来源,运用政策性和市场化分析视角梳理巨灾基金筹资现状及阶段性特色,为我国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提供现实案例和政策建议。

【期刊名称】金融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2016(000)004 【总页数】5

【关键词】农业;巨灾基金;筹资

气候环境恶化和自然灾害频发使得巨灾风险管理研究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界的研究焦点。巨灾具有发生概率低和损失成本高的共同特性,但近10年来与天气相关的如暴雨、洪水、极端气温等自然巨灾呈现发生频率增高的趋势(Yang-Che Wu&San-Lin Chung,2010)。由于厄尔尼诺现象将持续数百年,全球变暖的大趋势导致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强度增强,气候灾害长期保持多发趋势。农业生产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这种地理区域上灾害性天气事件与农业生产产出之间的高度关联性成为农业风险管理中的系统性风险,使农业领域内的巨灾损失更容易发生。农业是行业积累少、风险承受力小的弱势产业,农业巨灾损失的弥补和恢复远比其他产业的灾害损失更加缓慢,因此对农业巨灾融资手段的寻求更为迫切。传统巨灾融资的方式是再保险市场,然而由于农业风险市场保险标的高度集中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存在,即使在发达国家的农业

保险市场也是依赖大规模的政府补贴来分散巨灾风险(Jerry Skees,Barry Barnett,Jason Hartell,2006),以政府为代表的第三方融资机构出现,逐渐成为抵御农业巨灾风险的重要力量,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是政府第三方融资的典型代表。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往往作为政府兜底农业风险的最后防火墙,对农业保险、再保险补偿后仍未赔偿的损失部分提供政府担保,实现农业风险分散的全覆盖。

一、农业巨灾风险的可保性

农业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关键在于承保风险是否满足可保风险的五个要素。农业风险中有两个要素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每次风险事件的发生是否随机独立,以及保险标的所处的地域分布是否分散,即系统性风险的大小对农业保险可保性影响明显。系统性风险高低是农业保险区别于其他传统保险财务稳定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晏飞(2010)[1]通过计算保险人组合业务赔偿金总额的变异系数与责任独立条件下的赔偿金总额变异系数之比代表系统风险值,发现农作物保险人所面临的组合风险大约是其他传统保险产品保险人所面临风险的十倍。除了系统性风险因素外,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是影响农业巨灾风险可保与否的重要因素。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是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巨灾事件作为一类低频、高损失事件,并不符合大数法则基本要求。同时巨灾风险使得相对独立的风险单位在空间上高度相关,也不满足风险单位相互独立,风险事件随机发生的前提条件。在纯商业环境下巨灾保险并不可保(卓志、丁元昊,2011)[2]。 然而当前风险理论和管理技术发展迅速,跨区域跨市场分散风险使原有可保条件得以放松,资本市场将巨灾风险和金融风险联系起来,在一定条件下,承保巨灾风险成为可能(谢家智、陈利,2011)[3]。巨灾风险之所以在私人保险市

场上不能被承保,是因为保险市场不能解决跨期问题,不能将高度波动的年度损失赔偿额与相对固定的年度保费收入额完全对应,即使巨灾后保费费率可以提高,依然不能解决每年赔款支出的不稳定问题(DwightM Jaffee&Thomas Russell,1991)。由于农业风险领域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无法充分投保,农业保险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准公共产品,政府介入成为必然。为了实现农业巨灾风险的完全可保,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最低筹资规模应与农业保险承保的自然灾害损失的不同年际间波动相关联,至少应达到历年损失的平均值。

二、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筹集中的政府和市场角色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设立的目的是解决农业巨灾风险偿付能力不足问题,保证风险在农业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内足额补偿。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功能,是作为农业巨灾补偿机制的最后防火墙,用于补偿因天气原因或重大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农业经济体巨大损失。以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方式构建资金池,完成区域内风险的集合、共享、互助,同时实现与地区外的合作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巨灾风险融资方式之一(王和,2015)[4]。巨灾保险基金的融资来源于国家财政资金、保费收入、减免的税收、各财险公司依比例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巨灾保险基金的资金运用收益以及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等六个方面(米云飞、尹成远,2010)。在巨灾风险管理中,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由于财政资金紧约束以及巨灾救济的社会义务,政府开始考虑以另一种方式满足农业风险管理的需要(Jerry Skees,Barry Barnett&Jason Hartell,2006),建立市场化基金取代拨款救济开始成为政府首选。

(一)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属于政府专项基金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筹资研究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筹资研究邱波(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宁波315211)【摘要】摘要:巨灾风险基金是应对巨灾损失的重要政策保障,因为农业更易受到自然灾害引发的巨灾影响。从政府管理农业巨灾角度出发,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讨论农业巨灾基金的筹资背景、资金来源,运用政策性和市场化分析视角梳理巨灾基金筹资现状及阶段性特色,为我国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提供现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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