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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家风文化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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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为加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理学家们提倡男尊女卑、“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随着礼教的强化,统治阶级对女子道德修养极为重视,使得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女子撰写的家训以及以女子为训诫对象的家训,如明代仁孝文皇后的《内训》、王刘氏的《女范捷录》、温陆氏的《温氏母训》,清代陆圻的《新妇谱》、陈确和查琪的《新妇谱补》、袁衷的《庭帏杂录》等等,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以第下几个方面: 1.注重女德

中国古代的女训文化非常重视对女性的礼仪培养,将培养符合封建礼仪要求作为女子教育的重要目标。很多家庭的女子,尤其是官宦和商贾等富裕人家的女子,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封建礼教的训导,不仅要懂得男尊女卑、男女有别这些平常礼数,更要懂得自省自律,时刻提醒自己中哪里做得不完美,以培养出具有完美女德的女子。明朝仁孝文皇后在其家《内训》的序言中写道“莫严于养其德性,以修其身”(纪晓岚、陆锡熊:《仁孝文皇后·内训》,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方能成为圣贤,由此可见,古人对女性在女德方面特别重视。 (1)孝悌和顺

孝悌是中国古代女子的基本伦理道德要求,也是历朝历代所倡导的女训文化中最重要的部分,即从小就教育女子要成为一个孝女、贤妻、节妇和慈母。对于如何施行孝道,仁孝文皇后在《内训》中曾谈到,“敬”是孝之本,而“养”则是孝之末。她写道:“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供奉为孝,斯末矣。”

和顺是治家之道,也是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融洽的关键,对此,仁孝文皇后在《内训》中曾谈到:“内和而外和,一家和而一国和,一国和而天下和矣,可不重哉!”左宗棠在其家书中也曾明确指出:“家庭之间,以和顺为贵。严急烦细者,肃杀之气,非长养气也。和而有节,顺而不失其贞,其庶乎?”正是由于这样,历代的女训文化才特别重视家庭与邻里的和谐,提倡以“和顺”治家的齐家之道。由于我国古代是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因此,相对于男权在社会中的强势

地位,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很低微,“男尊女卑”一直是社会绝对主流意识,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了很多类似于女子应当遵从“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夫贵妻荣”等一系列封建伦理观点。 (2)贤淑贞烈

“贤”和“贞”是历朝历代女训文化中统治者极为重视的女德,为此,仁孝文皇后在《内训》中曾专门写到,要效法诗书所载的那些“德懿行备,师表后世”的“贤妃贞女”,以此加强女德教育。

“淑”是封建伦理中极为重视的一个道德标准。仁孝文皇后在《女训·德性章第一》中曾将“淑”概括为:“贞静幽闲,端庄诚一”,即女性的“淑”应当具备贞固、沉静、幽淑、闲雅、端楷、庄肃、诚实、纯一等特点。因此,古代提倡成年女子应当足不出户、笑不露齿、姿态端庄等符合“淑女”标准的礼仪规范。

贞洁是封建社会极为重视的女性伦理道德要求之一,不贞洁被视为女子最大的恶行。北宋理学家程颐曾强调指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程颢、程颐《:二程全书》,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9页),由此可见,当时封建社会对女性在贞洁方面的要求已近乎苛刻。到了明朝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支持和提倡,女子的贞洁观念进一步加强。比如创作《女范捷录》的王刘氏,就是一位年仅三十就死了丈夫、守节六十年、屡被朝廷旌表的节妇。她在《女范捷录·贞烈篇》中就写到“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再婚,女无再适”。妻子应当永远为丈夫守节,终身不改,即便成为寡妇,也不可再次婚娶。 2.齐家守业 勤励节俭

为顺应封建社会礼教规范的要求,中国古代女性多以家庭为主要活动场所,因此,社会对女子在齐家守业方面要求很高,主要表现在女子的勤励与节俭两个方面。通常情况下,女训文化中不仅教育女性要四肢勤快,善于女红耕织,更要懂得节俭持家,辅佐丈夫成就一番事业。

明代仁孝文皇后在《女训·勤励章》中写道:“勤励不息,身之德也“,以此来教育女子要勤奋。而《女范捷录》中曾记载:“勤者女之职,俭者富之基”“若夫贵而能勤,则身劳而教以成;富而

能俭,则守约而家日兴”。意思是说女子在齐家守业方面负有更大的责任,作为家庭主妇,如能做到勤劳节俭,就能以身立教,从而使家人不懒惰,家世日益昌盛兴隆。这里将“勤励”和“节俭”视为女子在齐家守业方面最明重要的两个规范,一方面要求女子要勤劳耕作;另一方面要求女子在日时常家庭中开支有度,善于管理财和物,养成生活节俭的良好习性。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女教文化的主要伦理思想,是以封建女德为核心,教导女性要尊礼崇德。“尊礼”是指妇女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循封建礼教的规范要求,在妆容、言行举止等方面要时刻注意,万不可违背封建礼教规范的要求。而“崇德”是指女子应当遵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要求,不仅要甘愿接受,还要身体力行,将其作为人生的追求目标,在生活实践中将这些封建礼教变为自身具有的人格品质和道德素质。同时,也应当向他人推介要努力成为“贤妻良母”“孝女节妇”的观念。当然,除了上述这些,历朝历代的女训文化对女子的勤励节俭也很重视,毕竟,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对于一个家庭经营得好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齐家守业是每一个朝代的女性所必备的基本技能。

(三)鼓励经商 多元择业

中国古代社会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因此在传统的家教内容中,儒家家庭伦理道德是核心。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扩大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并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尤其是在明嘉靖、万历时期,清康熙、乾隆时期,社会经济经长期积累、发展,有了长足进步。生产力提高,生产规模扩大,且商业往来、流通日趋频繁,许多市镇兴起,刺激了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社会风尚亦急剧变化;传统“农本商末”思想发生了转变,“民家常业,不出农商”,(明代庞尚鹏:《庞氏家训》,载《丛书集成新编》第33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93页)成了当时人们包括仕宦的共识,商业渐受人们重视,商人数量大大增加,且地位得到提高,以经商为生的家庭日益增多。这种变化反映在家教上,便是从过去单一教子耕读变为读书、从商并行,同时教导子女遵行经商道德,力戒嫖、赌、烟、酒等恶习,追求官、儒、商

三位一体的家风思想盛行。

在鼓励经商的同时,为使家业能够传承下去,防止破家败业,明清时期的商人特别是一些商业大族如晋商、徽商等,特别重视家教,并下不少著述、训言、诫语、楹联等,现流传下来的主要有明末憺漪子编写的《士商要览》中的《士商规略》《士商十要》,清人王秉元编写的《生意世事初阶》,吴中孚编写的《商贾便览》等。其内容除了传授专门的商业知识、弘扬商业规范之外,还富含商业伦理道德。比如在《士商十要》中,守法被列在首位。此外,还有一些有文化的普通商人,为使子孙能守继家业、养家糊口,也注意积累经验,口授其子弟,甚至写成文字以教导子孙。如清代署名“涉世老人”著《营生集》,总结经商的经验教训,要求儿孙“须当珍藏在身,时取便览,更以流传后代,世世保守,免少年不通世故,致浮荡自误,流为匪类”。

商贾家庭中的商业观念、商业技术、商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为传统家庭教育增添了新内容,不仅丰富了我国传统家风文化,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思想和观念的转变,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

此外,与宋代倡导仕途经济不同,除了鼓励经商,明清时期的家教文化在教诫子弟择业方面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由于受到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明清家长对子弟选择职业首选是耕读,希望以耕助读,以读佐耕,耕读兼顾,但对职业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不再局限于耕读两业只要不是贱业,他们都可以接受。“不再单纯地要求子弟习举业,走仕途,而是实事求是,要求天性或资质不适合读书求仕的子弟早择一正当职业,自食其力;凡能够自立的职业都可以选择,农桑、商贾乃至于书画医卜均可。”(陈延斌:《试论明清家训的发展及其教化实践》,《齐鲁学刊》20003年第期,第118页)例如,庞尚鹏在家训中教导子女:“士、农、工、商各居一艺,士为贵,农次之,工商又次之。量力勉图,各审所尚,皆存乎其人耳。予家训首著士行,余多食货农商语,皆就人家日用之常,而开示涂辙,使各有所持循。(”庞尚鹏:《庞氏家训》,载《丛书集成新编》第33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1985年版,第195页)姚舜牧也指出:“第一品格是读书,

第一本等是务农,外此为工为商,皆可以治生。”(姚舜牧:《药言》,载《丛书集成新编》第33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第198页)

(四)培养情操 重视气节

明朝中叶以后,政治腐败,宦官、奸臣当道,一些刚正不阿的正义官吏,敢于同邪恶势力作不屈斗争,不惜慷慨赴义,如杨继盛、高攀龙等。与其高风亮节相对应,他们的家教家风中也特别注重对子弟家人进行高尚节操的教育和熏陶,将节操与女子的“贞节”相提并论,强调做人就要讲究操守。满清王朝的建立,引起一些崇尚气节的思想家义愤,他们一生念念不忘复国,反清失败后则隐居不仕,著书立说,启发民众思想。傅山、朱之瑜、顾炎武、王夫之等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些思想家的家教中,都贯穿着对子弟家人的民族气节和不忘故国的教育。可以说,崇尚民族气节是明清之际家风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

(五)实学与家风

明清家风文化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实学思潮对其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实学是指“经世致用之学”“实体达用之学”,是一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实学思想肇端于北宋,兴盛于明末清初。这是在封建社会的卵翼下产生的与宋明理学、陆王心学“空虚学风”的一种反向思潮。“崇实致用”是明清实学思潮的基本特征,它力戒“束书不观,游谈无根”之弊,把学术研究的范围扩大到自然、社会领域和思想、文化等领域,以“经世致用”为目的,以“实事求是”为圭臬,主张“实体”“实行”“实功”“实事”“实心”“实念”“实言”“实才”“实政”“实风”等等。这实际上是把中国古代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传统融汇于实学之中,是对儒家“内圣外王之道”的繁衍及具体体现,是儒家思想在新的文化背景下的继承和发展。

实学思潮在明清时期伴随封建社会危机的总爆发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而推向高潮,实学思想深入人心,影响了一代士人和平民百姓。这在当时的一些家教著述当中也可体现出来,如在高攀龙、陆世仪、陆陇其、朱柏庐、万斯同、张履样、徐光启等人的有关家教著述

中,就明确体现了实学思潮的影响。就整体而言,明清家教多倡导实言实功,少空洞说教劝诫,可以说处处闪烁着实学色彩。宋诩教子孙“读圣贤书,便须讲解明白,亲切躬行实践”。冯班在《钝吟杂录·家戒》中言:“凡学问皆须实见实行,不可虚空揣摩。…儒书尚实行,不离日用。”在实学思潮的影响下,明清家风文化更贴合实际、强调实践,在社会中产生了更为广泛的影响。

综上所述,明清家风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产物,其不仅仅是简单的古人家教内容和方式的记载和积累,更是对整个传统伦理亲情、道德文化、生活习惯的真实反映。它以血缘亲情为纽带,将知识授受和道德教化合二为一,并遵循养正于蒙、因材施教、严慈相济、循序渐进等教育方法,使子孙后代在生活体验中逐渐培养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明清家风文化中虽然也有如三纲五常、男尊女卑等消极因素,但其优秀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对现代仍有着很强的启示意义。

明清时家风文化兴盛

明清时期,为加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理学家们提倡男尊女卑、“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随着礼教的强化,统治阶级对女子道德修养极为重视,使得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女子撰写的家训以及以女子为训诫对象的家训,如明代仁孝文皇后的《内训》、王刘氏的《女范捷录》、温陆氏的《温氏母训》,清代陆圻的《新妇谱》、陈确和查琪的《新妇谱补》、袁衷的《庭帏杂录》等等,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以第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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