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住院医师管理,强化住院医师理论与技能培训,提高住院医师临床独立诊疗能力。
2.依据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和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3.适用范围 全院 4.职责
4.1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负责住院医师管理的策划和资源配置。 4.2临床医学院教学主管:负责住院医师培训的计划,组织师资,落实与考核。
4.3 临床科室教学干事:负责住院医师临床教育、培训。 5.内容
5.1管理制度:由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审核批准相关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细则。具体包括住院医师培养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考核条例、奖惩条例等。
5.2入院培训
5.2.1发放资料:教学主管从人力资源部了解新职工人数和科室
分布情况,,并通知各教研室;联系卫生部,订购培训登记手册,每人一份;发放个人信息表、培训登记册、学分簿、轮转计划表、住院医师制度、考核制度等材料。
5.2.2制订轮转表:内外科教研室副主任制订住院医师轮转表。 5.2.3入院教育: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新职工培训;医教部重点讲述住院医师培养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考核条例、奖惩条例等。
5.3日常培训
5.3.1三基理论培训:制订3年住院医师三基理论课程计划,每月培训1次。
5.3.2培训对象:确定符合市卫生局考核或交大医学院考核体系人员名单,并负责报名工作。
5.3.3指导老师:各科室指定副高职称以上的医师为住院医师指导老师,聘期原则2年,并对指导老师工作要求进行培训。
5.3.4执业医师技能培训:针对执业操作技能考试内容,进行要点辅导培训。
5.3.5培训课程:住院医生3年内培训4门基础课,考试通过3门准许进人第一阶段考试。
5.3.6临床培训:住院医师指导老师日常培训住院医师理论、技能、科研,并在登记册上审核签字。
5.4考核:由教学主管负责对登记册填写、出勤、病史质量等进行常规考核,负责组织年度考核,负责交大医学院组织的第一、二阶段考核(理论笔试、病例分析口试、操作考试)的报名和通知工作。
住院医师指导老师负责出科时进行理论笔试、口试、操作考试,考试资料归档。
5.5 办证:由教学主管审核确定考试合格医师名单,填写培训合格证明后,通知合格人员上交学分簿、培训登记册等,带好办证材料到市卫生局(或医学院)办理第一、二阶段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