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二元社区”的边界冲突与秩序整合
作者:华羽雯、熊万胜
来源:《上海城市管理》 2013年第3期
文 \\ 华羽雯 \\ Hua Yuwen \\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熊万胜 \\ Xiong Wansheng \\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导读:社会流动加快后的发达地区的农村面临了本地劳动力流出和外来劳动力流入的双向运动,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的相互作用为外来人口的进入提供了可能,此后的社区内部关系经历了从“一元”到“二元”的重构。以沪郊南村为个案对这一现象进行经验性考察后可以发现:利益一体化的调整、政治参与的激发、公共空间的建构,是目前对城郊“二元社区”秩序整合的有效策略。
引言·如今,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进入发达地区的城郊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及其他二三产业工作,以上海为例,这一人群数量达19.74万,占外来常住人口的2.2%;与此同时,发达地区城郊的青壮年劳动力逐步走出农村,进入城市谋求职业和生活,村落这一本处于相对封闭状态的社区,经历了劳动力流入与流出的双向运动。如果以社区为视角对其进行考察,那么传统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部分已实现重构,展现给读者的是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共同居住的空间形态,在社会交往上,两个群体或者隔离,或者冲突,对当地社会的治理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对两个群体交往行为的考验。外来人口进入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强化了村庄在传统意义上作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功能。隔离?融合?本应封闭的农村由此迎来了史无前例的挑战。
事实上,外来人口进入城市谋生后,对住址的选择及其实际居住情况往往有章可循,有理可依,而他们所住之处又与他们的生产或工作场所紧密相连,由此,我们也看到了“二元社区”的不同类型。所谓“二元社区”,即是在同一个社区中,由于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在分配、就业、地位、居住等方面形成不同的体系,以至两者在认同与互动上存在嫌隙,即在社区中形成两个不同系统的状态。其中,从城市商品房的群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农民房子的租借等几种形式最为主要。例如上世纪80、90年代北京的“浙江村”、“河南村”、“新疆村”以及深圳的“平江村”的产生,又如珠三角一带的珠江村、南景村、石牌村、增埗村和凤凰村等城中村的运行,再如中国东部和南部的“超级村庄”等。这几种类型村庄的出现在城乡之间和工农之间创造了一个广阔的中间过渡地带。土客间或者建立了某种“利益一体化”关系,或者处于“两个社区的叠加”状态,也就是“两张皮”的关系。在发达地区的城郊农村,我们还见到了外来农民搭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楼房相形见绌的别样场景。城郊本地农民逐步脱离农业生产,村庄集生产和生活单位于一体的功能正在丧失,外来农民的加入则弥补了这一空白,他们租种某村的土地,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临地而居,依着血缘、地缘及业缘重新建构其人际关系网络,抱团取暖。
笔者所选取的个案南村位于上海西南方向,浦江上游,处于三区交界之处,村庄历史悠久,由6个自然村组成,区域面积4.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242亩,粮田面积2735亩,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其所在行政区的农业规划处在上海市前列,外来人口和农村社区通过土地这一稀缺要素相连,通过都市现代农业的支撑相关,在其内部,有本地种粮大户与外来菜农、葡萄农等的介入,是进行问题研究的理想场所。笔者就该个案对外来人口与城郊农村的关系进行了考察,并借用“二元社区”的相关概念在本文中对这种状态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沪郊农村“二元社区”管窥
(一)外部条件
1.人口结构转型与农业继承人危机
以处在发达地区市郊的南村为个案进行考察时,我们发现,外来人口的进入同本地农业继承人危机的产生息息相关。本地农业的发展遇到了诸如农业技术的传承、主要农业劳动力外流和农业辅助劳动力的老龄化及稀缺化等问题。据统计,2011年,外省市流入南村所在新镇农业从业人员数量达170人,而新镇本镇的全职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为606人,比例为3.6:1。南村2952人中,劳动力人口数为1670人,享受养老金人数为1104人。在主要农业劳动力方面,南村22位种粮大户年龄大多在40~60岁之间,仅有2人小于40岁;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如农机服务方面,村里农机合作社的农机手共7人,除了一人今年38岁外,其余6人年龄普遍在55岁以上;在农业辅助劳动力方面,南村目前在村有外出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愿的绝大部分人属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非农人口比例上升、老龄化程度加剧、农民身份转型等村庄人口结构转型造成了农业继承人的危机,体现在技术、服务、劳动力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而政府提高农村居民城镇化水平的制度安排又使得农业继承人问题更加凸显。
郑卫东(2010)通过对南村所在行政区农村发展的各项数据整理分析后发现,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农保、镇保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增长最快的构成部分,他用农民户口转性、保障转型和就业转岗来形容农村和农民性质在政府主导之下发生的变化。事实上,一方面作为“终结的农民”未完全转为市民,另一方面却是本地农业继承人的匮乏,这便是转型时期发达地区农村的矛盾之处。农业生产有限的收入和因从事农业生产而无法获得完善的保障又意外地将年轻劳动力排除在外,只能凭借中老年人来维持。而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效用最大化的属性和较强的劳力与技术要求又强化了这种中老年农业的现状。随着年轻人的城市化,农村社区的功能已逐步从对生产功能的强调转向对生活功能的重视,外来劳动力的进入虽然部分缓解了本地农业劳动力匮乏的危机,却无法缓解和根本解决本地的农业传承问题,本地农业似乎面临着两个选择:或者对社会化服务、主要劳动和辅助劳动这些生产的各个环节逐步进行更替,由外来农业从业人员悉数替换本地劳动力;或者由政府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本投入,积极培育本地的新生力量来参与。
2.地权变动与农业经营模式调整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是劳动者进行农业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土地的耕种必定要有农民这一劳动者的参与。从上海市郊情况来看,在一些市郊农村,随着本地劳动力的流出,土地抛荒和小块土地流转现象愈见明显,越来越多外来农民进入郊区租地耕种经济作物,种什么、怎么租地成了首要问题。不同村庄有不同“规矩”。他们或者直接同本地农民流转,或者向村委包地,亦或者从农业公司租地种植。
外来农民向土地讨生活,精耕细作,且小有规模,本地农民在耕作他们的小块土地时则往往采取粗放式经营态度,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在南村及其所在行政区,为解决这一问题,上级政府较强的行政渗透能力采用合作化的方式将传统意义上的小农形象弱化,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经历了一个由分离到集中再到分离的过程,承包经营权向所有权持有者过渡,即村集体成员的承包权悉数上收到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向有资格的经营者转移。地权变动的后果是经营模式的调整,传统意义上的小农被终结,土地经过整治之后条块分明,经营户由粮食家庭农场户、挂靠农业投资公司的园艺公司及合作社和其他规模化经营的都市休闲农业替代。
一方面,经营模式调整的结果及政府对地方农业补贴的力度使得本地种田能手逐步回归粮食家庭农场的经营,另一方面,外来农民凭借高投入、高风险以及高体力要求的果蔬种植嵌入原本封闭的农村。政府有关都市现代农业的制度安排将其严格限定在有着良好基建的蔬菜基地内,为外来农民的租种提供了可能的场所,解决质量监督的同时规范了对方的操作,也降低了管理的难度。
(二)内部状态
1.不同类型的“二元社区”参与者
外来农民进入后的沪郊农村已不是纯粹意义上单类型人群的社区,而是一个由多种类型“参与者”共同维持、土客分离却又相互作用的“二元社区”。社区由“一元”向“二元”转变,经历了重构。这也是我们在发达地区农村常见的情形,在同一处,不同的外来农民经营着不同类型劳动密集型作物的生产,其中以果蔬种植为主,与本地农民的水稻种植相映成趣,他们的住所和生活方式等亦形成对比。
若以“社区”为单位考察南沪郊村个案,则有着“拎得清,合得来”的本地农民、“异地安置”的重庆三峡移民、“抱团取暖”的湖北恩施菜农、“喜欢回家”的浙江温岭葡萄农和
“坐拥资本”的安徽巢湖牡丹园主等等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外来农民进入的时间长短不同,有些自90年代中期以来便来沪务农了,有些则于近一二年才来;来此的态度和原因各异,有些可能是经老乡亲朋介绍,有些则自谋此地,有些甚至因招商引资而来;生产资料和生产力持有情况不一,观光农业的资本投入相对较高,而果蔬种植等现代农业的资本和生产力要求相对低些;分化及地位相异,群体间核心层为领袖,中间层为主导,边缘层则得益于前两者的扶持,但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居住在同一物理空间内并同这一空间内的土地打交道。
2.“各自为政”的生活状态
从南村来看,不同群体间“各自为政”的生活状态体现在居住、收入、休闲、消费、教育等多个方面:在居住环境上,本地农民住在自家小楼内,外来农民搭棚居住或住在储物用的仓库内;在收入水平上,外来农民因其高劳动强度和高成本的投入收益远高于在村的一般村民;在娱乐方式上,由于向土地讨生活,外来农民以熟人间的打牌和聊天为主,但次数较少,农闲时节则回老家消遣,而本地农民则相对轻松,同样上述活动时间周期较前者为长;在消费行为上,外来农民的相对奢侈与本地农民的相对节俭形成了对比;在子女教育上,本地农民对子女的教育相对重视,外来农民的流动则会对子女的教育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群体间的往来上,局限于经济方面即外来农民对本地老年农业辅助劳动力的雇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