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将于2024年起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第二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核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宗教学三个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相关专业的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各招生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进行考核。
第三条 学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英语: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该项成绩有效期为5年),或者雅思成绩(IELTS)≥6.0,或托福成绩(TOEFL)≥80;
(二)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论文用非母语写作(不限语种),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三)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专业日语四级合格; (四)俄、法、德语等要求专业四级合格。
(五)参加当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成绩以当年学校划定的外语初试合格线为准;如成绩不合格,专业能力突出者,可书面提出申请,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成绩的要求。
四、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4年我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宗教学三个专业实行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1月31日
(二)网上报名网址:http://grsjy.muc.edu.cn/zsxt(中央民族大学招生考务管理平台)
(三)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和相关电子材料。
3.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方法、已有的研究基础与成果及创新性等内容。
(三)其他支撑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3.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肝功2项、常规体检、尿素氮、血常规、空腹血糖、胸透),有效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
8.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等;
9.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
10.报考定向就业的普通计划考生、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脱产证明从网上下载);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硕士论文全文可单独成册),需加上封面、目录,在2024年1月31日前寄(送)到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2.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第六条 审核程序
一、 基本时间安排
1月2日-1月31日:博士研究生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3月2日:公布外国语免考、统考名单;
3月28-29日:外国语不免考学生参加学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科目考试;
4月中下旬:公布综合考核名单; 5月上旬:完成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