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及指标解释
一、2024年各单位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5) 二、各车间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解释 (一)效益类指标 2.生产科
2.1. 关键装置产量:本指标考核各辅助车间部门和各科室,权重10分、5分。
2.1.1关键装置产量月考核以铝溶胶装置、硫酸铝装置、偏铝酸钠装置、水玻璃装置、油品分离装置、络合脱氮装置、油桨除灰装置年方针目标产量/11,及豆奶生产线,纯净水生产线年方针目标产量/12为基准,考核数以考核期以上装置完成率平均值计算,超过(降低)1个百分点加(扣)各被考核单位1%权重。
2.1.2生产计划完成率:本指标考核各生产单位,权重15分。 化工板块装置生产计划完成率,以各车间装置年度方针目标产量/11为基准。完成100%,得权重满分,超过 (降低)1个百分点加(扣)1%权重。其它装置产量计划完成率,以年度方针目标产量/12为基准,完成100%,得权重满分,超过 (降低)1个百分点加(扣)1%权重。
2.1.3对于业务量发生较大变化,产量大幅下降的,产量完成率指标考核按目标分解值考核并执行100%封顶。
计算方法:生产计划完成率得分=实际生产量÷目标分解计划×
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2.1.4为了体现装置的贡献大小以及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对主体生产性单位各装置或产品设置权重如下:
产品车间名称 装置(产品)名称 年产量计划 目标分解计划 考核权重 % 铝溶胶装置 铝溶胶车间 硫酸铝装置 偏铝酸钠偏铝酸钠车间 装置 水玻璃装置 重油车间 络合脱氮 油浆除灰 异丁烯卸异丁烯车间 转 甲醇卸转 26000 2363.64 20 维力宝车15000 1363.64 70 间 油品分离车间 复合剂车间 豆奶 纯净水 730 7600 60.83 633.33 50 50 9000 818.18 80 布袋 编织袋 20 40 1.67 3.33 车间名称 装置(产品)名称 年产量计划 目标分解计划 % 70 30 产品考核权重 福利化工厂 30000 100000 100000 1200 40000 2727.27 9090.91 9090.91 100 3333.33 30 60 40 50 混油加工 50000 4545.45 100 精制低聚物 500 45.45 100 储运服务车间 槽车清洗 其他业务 1200 100 60 40 50 1、异丁烯车间完成率在异丁烯卸转设施投用前,以甲醇完成量按100%考核,投用后按上表考核。 2、重油车间油浆除灰装置产量为除灰油浆和高灰分油浆产量之和。
2.1.5 化工装置每年一个月的检修时间,检修月份产量计划完成率按照权重满分考核。产品质量的考核,除考核馏出口或成品质量一次合格率外,对于产成品,由于不合格需回炼、掺调等返工的,该批次最终产量按照50%计算。
2.2.物耗:考核各生产车间,权重8分。
2.2.1考核产品单耗的单位,以装置产品原料单耗年方针目标指标值为准,各达到基准值,得权重分。降低1个百分点加5%的权重、升高1个百分点扣5%的权重。
计算方法:单耗考核得分=﹙定额-实际消耗﹚/定额×100×0.05×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2.2.2考核单位物耗指标:
项目 铝溶胶产品耗盐酸 铝溶胶产品耗铝锭 硫酸铝产品耗液体硫酸铝 高偏铝酸钠耗氢氧化铝粉 高偏铝酸钠耗氢氧化钠(折百) 低偏铝酸钠耗氢氧化铝粉 低偏铝酸钠耗氢氧化钠(折百) 水玻璃耗固体水玻璃 焦化蜡油耗脱氮剂(以原料蜡油消耗量计算) 脱氮蜡油耗还原剂 白布袋耗白布 单位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吨/吨 米/条 指标值 ≤0.335 ≤0.118 ≤0.96 ≤0.076 ≤0.345 ≤0.125 ≤0.127 ≤0.30 ≤0.01 ≤0.0022 ≤1.3 2.2.3、收率:考核产品综合收率的,以装置产品综合收率达到基准值,得权重分。升高0.1个百分点加1.5%权重、降低0.1个百分点扣1.5%权重。
项目 除灰油浆加工收率 阻焦增收剂收率 单位 % % 指标值 ≥99.5 ≥99.6 计算提示 (除灰油浆+高灰分油浆)÷加剂油浆×100% (阻焦增收剂产品)÷原料合计×100% 计算方法:收率考核分=﹝﹙实际收率-定额﹚/定额×100/0.1×0.015﹞×关键绩效考核权重+关键绩效考核权重
2.2.4、加工损失率:本指标考核油品分离车间、络合脱氮装置、异丁烯车间物料卸转
项目 单位 指标值 计算提示 混油加工损失 焦化蜡油加工损失 异丁烯车间甲醇卸转损失 % % % ≤0.5 (混油消耗量-(汽油+柴油)产量)÷混油消耗量 ≤3.5 (焦化蜡油消耗量-脱氮蜡油产量)÷焦化蜡油消耗量 ≤0.3 (甲醇输转量-甲醇卸车量)÷甲醇卸车量 考核损失率的单位达到基准值,得权重分,降低0.1个百分点加1%权重、升高0.1个百分点扣1%权重。
计算方法:加工损失得分=权重+(指标值-实践值)×100×1%×权重
2.3、自销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本指标考核销售部,权重3分。 考核指标≥95%。自销产品计划完成率考核公司食品、包装物,等产品。
销售计划完成率=自销产品销售量/自销产品方针目标销售计划分解量×100%。达标得权重分,升高1个百分点加0.5%权重、降低1个百分点扣0.5%权重,权重为5分。对于高灰分油浆、精制低聚物等外销产品,因销售原因造成产品满库、装置停产的,视停工时间,扣除20%~50%权重。
计算公式:自销产品销售计划完成率得分=﹝(产品销售完成率-95%﹞×100×0.5%×权重+权重
2.4、物资一次采购合格率:该指标考核采购部,权重5分。 考核指标100%。采购物资进厂合格率100%,得权重分。 降低1个百分点扣2%权重。不合格原材料使用前须按公司不合格品管理规定办理手续,未办理评审手续使用的,按否决项考核。
2.5、原材料采购计划完成率:该指标考核采购部,权重5分。 指标:≥98%;考核依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完成率=采购完成项
次/计划总项次×100%。达到指标要求,得权重分,每降低指标1%,扣0.5分。
2.6、分析数据准确率:本指标考核质检部,权重5分。 指标:100%;产品检验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并做到“三及时”、“五准确”和“三级检查”。产品检验中必须使用经校验合格的仪器和标定符合检验要求的曲线、溶液,未按规定超标使用的检验仪器、标准曲线、溶液,每发现一次扣权重的20%;产品检验分析数据必须严格符合检验方法标准要求,出现超差未经复查,每发现一次扣权重的10%;质检室盲样抽查每月至少10项次,缺项或出现超差扣权重的10%/次;由于质检人员检验责任心不够,对分析数据未进行核查导致错误数据报出造成的检验质量事故的扣权重的100%。
2.7、分析计划完成率:本指标考核质检部,权重10分。 分析计划完成率100%,达不到100%的,每漏检一次,扣权重的10%分;生产正常运行状态下,超过100%的,每增加5%,加权重的10%。
2.8、产品出厂合格率:本指标考核质检部,权重5分。 产品出厂合格率=当期客户接收的合格产品数量/当期销售产品总量×100。产品出厂合格率考核按照产品出厂合格率(100%)指标进行考核,达标得权重分,降低1个百分点扣50%权重。
对于出厂自检合格,用户分析出现不合格,经核实原因,对责任单位按出现次数考核,每次扣5%权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