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辅修、辅修学士学位)
(Chemistry)
一、培养目标
化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宽厚扎实的化学和相关理学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胜任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中学的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才。
二、学分要求
辅修25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40学分(含毕业论文)
三、教学计划表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成绩考核 第一学第二学第三学第四学小讲实考考年 年 年 年 学课 践 查 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期 3 4 4 2 3 3 2 3 4 3 3 3 4 3 3 48 32 48 48 32 48 48 48 48 64 48 48 64 64 ? ? ? ? ? ? ? ? ? ? ? ? √ √ √ 通识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课 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 普通化学 普通化学实验 化学基础实验I 无机化学I 有机化学I 物理化学I 无机化学II 化学分析 化学基础实验II 有机化学II 物理化学II 仪器分析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结构化学 化学工程基础 3 2 2 2 3 3 2 3 2 3 3 3 4 3 3 64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成绩考核 第一学第二学第三学第四学小讲实考考年 年 年 年 学课 践 查 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期 4 64 √ 化学测量与计算实验I 化学测量与计算实验II 化学合成实验I 化学合成实验II 化学综合设计实验 专业选修 实践与创新 中级无机化学 毕业论文 2 2 2 2 4 3 6 4 4 8 4 3 64 64 64 128 √ √ √ √ ? 48 ? ? ? 四、修读要求
1、申请修读化学辅修、辅修学士学位,需修读完成通识教育课程数学Ⅲ组及以上、物理Ⅲ组及以上课程。
2、若学生在一、二学期未修读表中列出的化学通识教育课程,需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普通化学、普通化学实验,在具备先修课程基础的前提下,其余课程修读学期依次顺延。其他专业中的B类课程(例如:有机化学B等)可以替代相应的课程(例如:有机化学I等)。
3、辅修毕业学分要求:在完成条件1的前提下,本计划中通识教育课程中的\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与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学科基础课\模块的课程,修读不少于25学分。
4、辅修学士学位学分要求:在完成条件1的前提下,本计划中通识教育课程中的\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与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学科基础课\模块的课程,修读不少于40学分(含毕业论文)。
化学(辅修、辅修学士学位)-2020级培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