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 消防改造项目
承 包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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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改造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江苏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甲方将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改造项目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责、权、利,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峨眉山市光明大道24号
3、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30 天,即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30 日止;各分部工程工期以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乙方应根据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调配足够的技术工人,以确保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按期完成施工。
二、承包方式:
1、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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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乙方自带所有施工、安装用具、辅助设施等,甲方不负责费用补偿。 三、承包范围:
1、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1楼酒店接待大厅改造部分(详见清单); 2、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4-9楼增加、改造部分(详见清单); 四、工程结算:
1、按照清单项目工程包干价4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圆整) 五、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预付50%,金额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余款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六、质量标准:
1、各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市施工规范及有关部门验收为准,如验收不符要求,造成返修的人工费、材料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他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行为,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海尚海丽晶酒店工程项目部要求;乙方应当保证本施工班组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违章作业。乙方因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一切经济损失、医药费用、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要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与处罚。
3、设计变更:施工前下述的设计变更,则不另增加费用。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方案,应以及时通知乙方,且变更部分的木作价款做相应调整,工期以乙方接到实际变更通知日期起作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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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乙方施工技术问题、未按照施工图施工、及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自身因素造成质量问题,返工的费用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材料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
5、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有关单位的检查、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做到安全标化文明工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乙方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罚款额度为500-5000元不等),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
6、板材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板材总数的3%,超出部分的工价及材料款由乙方承担。
7、保修: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两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非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完工程总款100%的劳务工资后本协议终止。
八、补充条款:
1、工程总工期为30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现场负责人梁红彬,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按照500元/天承担延误费用,乙方提前完成施工甲方奖励乙方5000元。
2、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3、因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样板标准,要求返工后仍达不到样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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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且追究其责任。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峨眉山海尚海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以上合同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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