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申请范围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硕士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自筹)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博士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自筹)博士研究生以及五年级本科直博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未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未完成该学年度学习、科研任务;
3、 未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4、 未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5、 除新生外,参评年度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少于3次(学院统一组织,统一
记分);
6、 导师不同意参评。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玉柏(学院书记)、孔令讲(学院院长) 委员:黄 海(学院副书记)、刘光辉(党委委员)、
黄钰林(教师代表)、李晓峰(教师代表)、章小宁(教师代表)、 甘 露(教师代表)、林水生(教师代表)、 骆 睿(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代表)、
雷 蕾(研究生辅导员)、周 旋(研究生辅导员)、
马叶子(学生代表)、陈笑沙(学生代表)、王雯璟(学生代表)
四、基本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 4、公示评选结果;
5、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6、将学院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五、名额分配方式
1、硕士研究生:
(1)硕士一年级根据成果上会讨论确定名额;
(2)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同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式。 2、博士研究生:所有博士统一评定。 六、公示
1、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ice.uestc.edu.cn/; 2、其他补充公示方式:学生科(科B365A)外公告栏、年级QQ群; 3、公示内容:学号、总分、排名、拟获奖项。 七、申诉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申诉邮箱:leilei@uestc.edu.cn 联系电话:028-61831242 八、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见附件)
满足申请范围的学生(包含在宜宾分院就读)按附件评定。
九、本细则由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学院公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附件: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成为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申请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二章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必备条件
发表中科院JCR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论文一篇。
说明:ESI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中科院JCR分区TOP期刊论文均视同为中科院JCR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论文。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 A类期刊和A类会议论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认定后,也可视同为中科院JCR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论文。 (二)参评材料说明 1、参评材料有效期 :博士入学后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天。 2、往年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已使用过的参评材料不得再重复使用,如有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提交的材料,若最终未获得奖学金,材料可以继续使用。 4、论文、专利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和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三)评定细则
1、有ESI高被引论文或者国家级科研奖,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 2、按博士期间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等得分排名确定。
总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参评材料说明
1、参评材料有效期 :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天。 (2)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天。 2、往年已参评过的材料在本学年度不得再重复使用,如有发现,取消本学年度评奖资格。
3、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论文和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论文。 (二)评定细则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按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排名排序。
总分=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 2、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学业成绩、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排名排序。
总分=(学业成绩分) 归一化+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学术及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得分排名排序。
总分=学院综合测评计分办法得分
附件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办法》 附件2《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计分办法》
附件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办法
一、学术及科研成果 (一)、期刊论文计分
中科院JCR分区(按大类分区) EI期JCR1区、JCR2JCR3区及以刊 区、Top期刊 下 100分 40分 20分 核心刊物 10分 ESI高被引论文 直接获评国家奖学金 期刊论文计分相关说明: (1)所有计分成果须是以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共同完成单位,且必须和学科相关,否则不予统计。 (2)计分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和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3)已录用论文提供录用通知、费用收据、论文首页(需包含作者信息)、刊物等级证明。已发表论文提供刊物封面、刊物目录、论文首页(需包含作者信息)、刊物等级证明。 (4)JCR期刊分区须由图书馆检索报告证明;按文章证明材料同一年度的级别认定。 (5)增刊计分减半; (6)不计入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的SCI和EI收录期刊不予认定; (7)相同论文只计分一次。 (二)、会议论文计分 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CCF A类中的高水平会议 80分 会议论文计分相关说明:
(1)所有计分成果须是以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共同完成单位,且必须和学科相关,否则不予统计。
(2)计分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和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3)凡检索的文章须出具图书馆检索报告。
其他会议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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