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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暨食品计量认证CMAF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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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食品安全标准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食品安全法》中第一次提到“食品安全标准”这个概念。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一是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是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是与食品有关的质量要求;七是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是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检验能力涉及的几个概念说明检验能力涉及的几个概念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标准。我国原食品安全标准有强制标准GB、推荐标准GB/T、指导性标准GB/Z。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只有强制标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只有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或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制定。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来源于食品安全标准②检验能力中的“某类…相关食品安全标准”③检验能力中的“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限量)中涉及的所有具有指定检验方法的理化、微生物项目?“某类”是指现行有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中一个标准中的食品类别,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食品分类?食品安全标准名称中的食品名称即是“某类”–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这里的“婴儿配方食品”就是一类?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食品”分类,面对目前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有重复、交叉、矛盾的现状,以食品安全标准中食品名称为类进行区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对检验能力的理解和使用。?为什么物理化学项目没有“全部”做定语–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往往提出未描述具体项目或指定相应的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农残、兽残等指标,这种“无限能力”很难进行确定或评审?在申请食品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农残、兽残等能力时,其能力表达方式为“参数+方法+食品”。2010年3月,经过各方努力正式颁布了66个食品的安全标准。远远没有覆盖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标准问题。现实的问题是没有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检验工作不能停止、也不能等待新的标准的完全出台。作为标准体系转化的过渡期,如何正确使用标准是近期食品检验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在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前,原有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农产品标准等现行有效。但做为食品检验机构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检验能力。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④食品安全标准与其他食品标准的处理6、关于具备某类产品完整检验能力的理解“某类”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的所有理化指标和全部的微生物指标100%具备检验能力,才能定义为具备“某类”食品的完整检验能力,有一个参数不能检,也不能定义为机构具备“某类”食品完整的检验能力。?否则,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但有一个问题需把握:以参数形式申请检验能力时,就不能引用“某类”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质量进行判定或评价。(请重点注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其检验参数(51)有:感官要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D、E、K1、B1、B2、B6、B12、C、烟酸、泛酸、叶酸、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六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或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脲酶活性?这些参数除了左旋肉碱、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3项无指定的检验方法外,其他都给出了指定的检验标准方法(48项)?只要48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则不能以“婴儿配方食品检验能力”的形式申请,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比如,声称具有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能力7、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1)检验能力的几种申请形式①按食品安全标中确定的食品类别申请检验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中的“某类”申请。如,肉与肉制品类、乳与乳制品类、饮料类、水产品类、糕点类等等,可申请一类或多类。比如,婴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GB10765-2010),所有婴儿配方食品共同遵循的标准。对此类申请,能力确认时按类确认,应该具备全部指标的检验能力。否则只能按参数申报。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 info@vsino.org②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食品名称申请检验能力形式:产品标准+食品卫生类别标准。如,大米,申报时,既要考虑执行大米产品标准(GB1304),同时又要考虑执行食品卫生标准(GB2715)。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③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申请检验能力如,食品添加剂卡拉胶标准(GB15044-2009),具有该标准规定的全部参数的检验能力,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④按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申请检验能力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4803-1994)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卫生标准(GB14930-1994)搪瓷食品容器卫生标准(GB4804-1994)全部具备该标准规定的参数,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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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食品安全标准威尔信中国顾问http://www.vsino.org,info@vsino.org《食品安全法》中第一次提到“食品安全标准”这个概念。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一是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是对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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