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管理部/人事课组织起来统一进行。汇整后的《 年度教育训练计 划》作为开展教育稽查的依据之一。 5.5.3 临时培训计划的制定 A、公司内临时培训 各部门若因特殊情况出现,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或强化技术人员、 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需进行公司内临时培训的,若该培训活动涉及到 其他部门或需相关部门配合的,由导入部门填报《员工教育训练申请表》 (参见附表三),经行政部主管确认后实施;若该培训活动仅在部门内开 展,且不涉及到其他部门,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即可,但培训结果须报备行 政部。 B、公司外临时培训 当因工作原因需外派人员到公司以外进行培训的,由需求部门填报《员工 教育训练申请表》联络行政部,再由行政部进行确认和整合,报请行政副 总审批后实施;对费用花费较大(伍仟元以上)或培训跨越时间较长(壹 个月以上)的,在实施前还须呈总经理核准。 5.6 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方式由组织实施的部门和人员根据培训的性质及实际需要灵活决定和 实施,可以用公司内各类专业人士讲课、外请专家授课、发放培训资料自 学、作业示范等方式进行。 5.7 讲师确定 5.7.1 外训之讲师由外训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5.7.2 公司内部培训之讲师由各主导部门进行确定,讲师须具备对应培训主题的 相关知识、经验和资历,且善于信息沟通和语言表达。 5.8 培训的实施 5.8.1 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由管理部统一组织督导实施,合理地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并提供相应的资源配备。 5.8.2 临时实施的培训项目,若该培训活动不涉及到其他部门的,由其本部门自 行安排时间、组织人员实施培训;若该临时培训项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 由行政部统一组织、调度和实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的培训除外,由文 管中心负责统一联络组织外训或请专业人士进厂培训)。 培训的考核 5.9
文件标题 培训管制程序 制定部门 理 部 管 制订日期 2005-05-20 文件编号 KM-QP-XZB-02 本 版 A 页 码 05 OF 07 生效日期 2005-09-01 修订日期 5.9.1 考核的范围 公司开展的所有培训均需进行适当的考核,内部培训的考核工作由培训实 施部门根据培训的性质及要求决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并按最终确定的方式 实施考核;外部培训的由外训实施单位进行统一考核,组织或导入外部培 训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5.9.2 培训的考核 A、按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属规定实施国家授权单位统一考核的特殊 工种,必须接受国家授权的相应部门组织实施的考核,通过后才能持证 上岗。相关证书由国家授权的相应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颁发。 B、外部培训之考核由培训实施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和评定标准。 C、内部培训的考核由培训实施部门组织实施,特殊工作人员(检验和试验人员、化验员、内部审核员、统计人员、计量人员、电工、焊工、锡炉工、 电梯工、空气压缩机操作人员等) 和熟练工种的专业理论/技术操作的培 训,须采用书面笔试并结合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于一般理念或 常识性知识的培训,可采用随堂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 D、内部培训之考核要在培训活动实施后一周内进行,也可在培训活动过程 中或结果后立即进行,培训结果记录于《教育训练考核记录表》(参见 附表七)。 E、针对特殊工作人员,属规定实施国家授权单位统一考核的工种,其证书 颁发按A款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培训的,由行政部根据相应的理论或 实践培训结果,合格者,统一颁发《上岗证》(参见附表八)。特殊工作人 员均须做到持证上岗。 5.9.3 考核的绩效管理 A、内部培训首次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由原培训实 施部门和人员进行。 B、外部培训不合格者由外训单位负责组织补考事宜或按培训之协议或相关 规定实施,外训之相关费用支出按公司有关的行政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C、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离岗位、劝退等处理。 D、管理部须每两月对全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稽查,稽查内容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出勤情况、教材符合性、有无考核及
文件标题 培训管制程序 制定部门 管 理 部 文件编号 KM-QP-XZB-02 版 本 A 页 码 06OF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