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的供应商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基础实力资料册 企业基础实力需提供的材料:
1. 2017年企业年销售额——提供2017年销售中药饮片1.5亿元以上税务报表复印件,并以此作为门槛;
2. 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GSP证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物流硬件条件——注明是自主物流或三方物流; 4. 物流覆盖区域——配送药品所涉及的地区;
5. 保证做到正常配送(接到计划后24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和紧急配送(接到计划后4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的承诺; 6.具备生产毒性饮片、麻醉药材(罂粟壳)的资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7.具备中药饮片调制后的熬制及集中配送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毒性(麻醉)中药独立运输资质——提供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
(二)饮片品质方面资料册 饮片品质方面需提供的材料:
1.饮片质量方面——提供近3年国家药监局抽检记录; 2.药材来源——提供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品种数及证明材料;
3.自行生产小包装中药饮片品种数——提供食药监局登记备案销售的中药饮片证明;
4. 中药饮片品质专家双盲评分——由药学部统一通知提交中药饮片小包装品种,经专家双盲评分。 (三)质量保障资料册 质量保障需提供的材料:
1. 是否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成分含量测定; 2. 是否配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重金属含量测定; 3. 是否配备气相色谱仪——农残含量测定;
4. 是否配备液质联用仪——千里光、川楝子、阿胶测定; 5. 是否配备微生物检测室——微生物限度测定; 6. 是否配备DNA检测室——DNA鉴定;
7. 是否配备薄层色谱扫描仪——枸杞子含量测定; 8. 是否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蜂蜜含量测定; 9. 是否能够完全按照2015年版《中国药典》全检。
10.提供拥有以上设备仪器、检测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2017年全年的药品质检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提供保证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3.确保公司联系方式的准确,无法联系或联系不到,责任由公司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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