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威政办发[2014]32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30 【实施日期】2014.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4〕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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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13〕68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4〕15号),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入的职责。
1.承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职责。
2.承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取消、下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需要取消、下放的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和强制检验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行政许可、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等有关技术性评审和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 2 / 3
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三)负责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的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农业地方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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