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沙市食品生产企业异地交
叉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03 【实施日期】2017.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沙市食品生产企业异地交叉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对2016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异地交叉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食药监办〔2017〕256号)要求,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全市飞行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调28人,组成7个飞行检查组,按照 “四直两不”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组长负责、异地交叉、现场交办”的方式,对全市86家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
在本次飞行检查中,除20家食品生产企业因为停产、证照已注销、在注册地址不存在等原因无法开展现场检查外,实际检查了66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1家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其他65家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根据属地监管原则,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 1 / 2
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监
督企业整改到位,并适时公布企业整改情况。 附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序号 区域 被检查企业名称 地址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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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沙市食品生产企业异地交叉飞行检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沙市食品生产企业异地交叉飞行检查情况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11.03【实施日期】2017.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长沙市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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