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江苏省监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附件二: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4年版 适用于资格预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通过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监理招标项目。
二、《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将实际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四、《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且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 “通
用合同条款”和 “专用合同条款”(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七、《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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