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市农牧局和区农牧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强化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植(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以全乡瓜果蔬菜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重点对象;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以蔬菜、水果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为重点对象;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市场监管,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残留监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蔬菜、水果直销店的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以全乡兽药、饲料生产经营、销售单位和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以假劣违禁抗菌药物与假劣饲料产品、未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等为重点整治品种。严禁兽药经营企业违法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加强养殖环节用药监管。
(三)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农资销售点、运销大户为重点整治对象,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5月安排部署阶段
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具体事项,加强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
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宣传,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印发安全消费知识、滥用和违规违法添加行为资料、蔬菜生产上禁限用和允许使用农药宣传资料,营造农产品安全健康消费良好氛围。
(二)5月-11月集中整治阶段
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门店开展巡查工作。突出重点街区和重点时段,集中力量,明确责任,严格措施,有力有序开展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由乡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全乡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专项督查;对经营、使用违禁农药进行严查、严打、重罚,对高毒农药的经营进行进一步规范,对假劣农药进行查处:对全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日常抽样检验检测与例行监测和监管。
(三)11月-12月专项整治阶段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自查、总结,并对所辖区内的各农资经营门店监督,及时整改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2020年12月检查验收阶段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法,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监测室,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委会、乡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乡实际,明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及时配合本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村委会、乡直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乡卫生院、派出所、学校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委会、乡直各企事业单位若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隐患事件应及时向乡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反映,乡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时上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较大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向村委会、乡直各企事业单位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构建从乡乡延伸到行政村、社的监管网络。各村委会、乡直各企事业单位也要配合乡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