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
的通告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青国税发[2011]2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1.01.11 【实施日期】2011.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
(青国税发〔2011〕2号)
一、升级范围
(一)凡在2010年5月以前已安装使用非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均需要进行升级,2010年5月以后新安装且已使用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不需进行升级。
(二)对我市仍有部分未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www.qd-n-gov.cn),由于一机多票的升级涉及金税卡底层,故该类纳税人本次应进行一机多票、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及V6.15版开票系统三项升级,并应更换金税卡及IC卡。 1 / 4
(三)对已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且目前仍使用ISA插
槽金税卡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www.qd-n-gov.cn),由于目前ISA技术已被淘汰,ISA插槽金税卡已停止生产,本次升级是否更换新金税卡及IC卡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升级时间
2011年1月15日-3月31日。 三、升级的主要内容
(一)销方纳税人识别号增加了对17位和20位税号的支持,即支持15位、17位和20位税号。
(二)如果企业使用的金税卡为AI3新型金税卡,且开票子系统软件为V6.15,则不论销方税号如何,生成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密文区的密文均扩展为108个字符,分4行显示,每行显示27个字符,同时由于密文区空间有限,取消了加密版本号,将密文区原有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打印在发票右上角、开票日期的上方。如果企业使用的是非新型金税卡,则无论升级前后,开具的发票密文都是84个字符。
(三)删除“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下的“废旧物资发票填开”菜单和“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下的“废旧物资发票作废”菜单。
(四)纳税人升级后,可以为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否则无法开具。 四、升级方式
本次升级原则上由纳税人自行完成软件升级工作,可采取企业自行升级、企业到服务单位升级、服务单位到企业升级相结合的方式。如企业升级不成功或系统出现异常,可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上门服务。 (一)企业自行升级
防伪税控纳税人可登陆“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相关下载”或“青岛国税局网 2 / 4
站-下载中心-专用发票”,自行下载升级软件,网站将提供升级程序、升级说明、升
级注意事项、培训材料下载等内容。
若网络下载不成功,企业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或防伪税控服务单位青岛航信公司当地服务站免费领取升级光盘。 (二)企业到服务单位升级
对于自行升级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可以携带电脑主机、IC卡到青岛航信公司当地服务站升级。
(三)服务单位到企业升级
对需更换新金税卡的防伪税控纳税人,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上门升级服务(升级流程详见附件)。
五、纳税人更换新金税卡、IC卡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其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1341号)执行。
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不得借此次升级收取其他费用或者搭售设备。 六、升级操作注意事项
升级之前,企业要详细了解升级注意事项,最大程度避免开票数据丢失、开票系统损坏等问题。
(一)升级前务必做好数据备份,以便升级过程出现异常(即未成功升级到V6.15)时,可重新安装V6.13并恢复数据后再次执行升级。
(二)若金税卡类型为AI3型,务必在升级前将已开发票打印完毕。对于升级前未打印的发票,升级到V6.15后,正常情况下可以打印,但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发票为“修复”状态,则打印出的这些发票密文有误,将无法认证。
(三)不论金税卡类型如何,升级到V6.15后,严禁回退安装V6.13版开票系统使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