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方 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具体管理目标 ……………………………………………………3 四、组织机构建立 ……………………………………………………4 五、责任制考核 ………………………………………………………5 六、扬尘污染控制点 ………………………………………………… 6 七、管理控制措施 ………………………………………………………6 7.1、进行日常管理 ……………………………………………………6 7.2、进行阶段性管理 …………………………………………………9
一、编制依据
根据《xxxx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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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暂行工作方案》等强制规定和有关文明施工的规范,我公司特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方案,以确保本公司各项目部均能达到施工扬尘的标准,以及施工现场良好的工地面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块用地面积824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0719.9平方米,Ⅰ标段为19#、23#、25#、26#、27#、28#、29#、30#、31#、32#、33#、35#、36#、37#、38#、39#、40#、41#、42#、43#、45#楼,设计包括18栋低层住宅、3栋高层住宅地下室等。高层区42#楼占地面积427.13平方米,43#+45#占地面积888.58平方米,多层区由3层联排别墅组合,其中:五联拼一大(四幢),六联拼一大(三幢),七联拼一大及七联拼一小(二大二小),八联拼一小(二幢),九联拼一小(五幢);各3层联排别墅下设有半地下室,设计室外地坪标高-3.86m,设计室内地坪标高5.20m,别墅区地下室标高-3.3米,半地下室高-2.4m。高层区地下室底板-5.15米,顶板-1.35米。
本工程±0.000相当于国家高程+5.20米。
建设场地和自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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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场地位置:该项目场地位于慈溪市滨海区规划观蜃路以西,规划九塘江以东,灵峰浦以南,规划所城路以北。西望伏龙山,南接伏龙湖公园,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总用地面积82450平方米。 2. 建设场地状况:本场地周边规划规整规划观蜃路红线宽度20米,规划所城路红线宽度24米,建筑控制线:高层建筑后退规划观蜃路12米,低层建筑后退规划观蜃路5米;后退规划所城路5米;后退灵峰浦沿河绿化带6米;后退九塘江沿河绿化带5米。设计正负0.000
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5.20米。
3. 自然气象
东经: 121°54' 北纬: 29°45' 年平均气温 16.5℃ 极端最高气温 40.5℃ 极端最低气温 -6.6℃ 年平均降雨量 1317mm 日最大降雨量 220.9mm
三、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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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硬地坪达到100%;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统一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外侧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组织机构建立
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具体组织机构如下(附名单):
技术负责人 协调小组 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 项目经理 综 合 办
制定措施技术防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现场管理作业指导 各施工班组、分包单位 五、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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