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店镇中心学校传染病消毒及隔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以下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 学校制定有消毒隔离长效管理制度。
二、一旦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传染病病人。因病隔离,必须是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或凭医生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校医务室检查核实后方准其上课。
三、 学校卫生老师为消毒隔离责任人,负责督导校内落实消毒措施、检查消毒工作质量及效果评估。
四、落实专(兼)职消毒工作操作人员,专(兼)职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五、学校应备有隔离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立即隔离;对于暂时无法离校的疑似病人安置于隔离室,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病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七、预防性消毒 每天对卫生室及教室(公用教室)内的空气实施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以上,紫外线灯每周用95%酒精擦拭一次;每周一次对卫生室及教室(公用教室)内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八、传染病消毒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学生(教师)所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疫源地消毒,并以公用教室和活动场所为重点在全校实施终末消毒。
九、洗手间内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十、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1.备有必需消毒灭菌器材 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2.备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3.准确选择消毒对象、消毒剂、消毒方法,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4.有详细完整的消毒记录。
2024
年9月
苗店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