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增强公司环境守法信用,创建环保诚信企业,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一般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理、环境监督、环境应急、环境教育培训与信息公开、持续改进等过程的控制。 3.管理职责
3.1总经理是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集团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集团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机构。
3.2生产副总是集团环境管理的分管负责人,组织建立、推动、改进集团环境管理体系。
3.3集团公司成立安环部,负责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执行,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及改进。
3.4集团公司编制《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职责》文件,在职责文件中对管理层、各部门、分子公司的环保职责均做出明确的规定。 4.环境管理要求 4.1环境保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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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编制《环境保护投入管理程序》,确保公司环境保护投入按计划落实,从而改进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确保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4.2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4.2.1集团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设施(设备)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2机电设备部负责污染治理设备设施的管理,各分、子公司负责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4.2.3对于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备的管理,集团公司编制《污染治理设备管理程序》,在制度中对污染治理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维修、变更管理均做了明确规定。 4.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
4.3.1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水豆渣、碎粉丝、锅炉炉渣和收尘灰渣。含水豆渣、碎粉丝由文昌公司外卖,锅炉炉渣和收尘灰渣由建团采购部外卖。
4.3.2销售固体废物时需与采购方签订销售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环境保护要求。
4.3.3公司在生产中不存在危险废弃物。 4.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
4.4.1集团公司每个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由项目部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的位置、产品品种、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料、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生态保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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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设与环评批复中的相关要求一致。
4.4.2集团公司每个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3根据环评批复需要办理试生产手续的,由安环部配合项目部时办理试生产手续,试生产至规定期限后,安环部联系环保局对试生产进行验收。公司的环评资料、试生产资料均由安环部根据环保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归档。 4.5排污费
安环部需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保留缴纳凭证。 4.6环境监测
公司目前不具备环境监测的条件,对于污染源的监测委托张掖市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结果由安环部予以存档,并将环境监测报告向县环保局备案,并在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布。 4.7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执行
公司按照民乐县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按责任时限完成列入责任书的污染物消减任务,安环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4.8环境应急管理
4.8.1安环部负责编制公司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对预案进行评审、备案。如公司环境风险发生变化,安环部组织修订预案。
4.8.2安环部组织全体员工每年学习一次应急预案,条件允许时,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演练结束后,安环部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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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演练照片、影像等资料由安环部存档。
4.8.3采购部负责采购应急响应需要的各类设备、装备、物资。 4.9环境标识
安环部负责各类环境标识的管理,规定环境标识的种类、规格、颜色、内容与设置方位,标识牌由安环部组织制作。各区域标识牌的张贴与管理情况由安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损坏或标识不清的需要立即更换。
4.10环境宣传、培训、信息公开
4.10.1每年年初,安环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宣传计划,培训对象包括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操作岗位人员。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安环部组织实施,生产技术部配合。
4.10.2总经办及时在公司网页上传公司环境管理的相关信息,并截图保存。
4.11环境管理监督及改进
4.11.1各部门在每年年底对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生产部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的合规性进行评价,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法规的环境行为,由生产副总组织,按《环保考核制度》对责任人予以考核。
4.11.2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安环部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对于没有按计划完成工作的部门,
4.11.3安环部根据《环保标准化与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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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等级、环保信用等级进行延续。
4.11.5安环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对公司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和确定,在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后,安环部重新辨识环境因素,确保公司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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