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制度
□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以及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现将各主要管理职位和
机构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化,力求责权分明,高效协调,以适应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客 观需要。
第二条 本规定只涉及公司管理职位和机构。 □ 董事会机构 第三条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提名公司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四)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五)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六)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 (七)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八)处理其它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一人,协助董事长开展上述工作。董
事长外出期间,由常务董事协调董事会各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议闭会期间,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
加,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会议决策的机构。管理委员会会议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执行董事、各委员会正副主任、副总裁、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管理委员会会 议的职 权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 (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
(三)审议、通过公司的工资、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年终分配方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股权收购和转让; (五)审议、通过公司的证券发行、分红派息方案; (六)讨论、决定各业务线负责人的年工作责任指标; (七)协调、处理各业务线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八)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管理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前通
知并作好会议记录。
管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裁和常务董事担任,管委员核心领导小组由执行
董事构成,执委主任担任秘书长。 第五条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董事会所属日常工作机构,执委会设主任一人,其工
作直 接对董事长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研究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架构、经营方针和年度利润计划;
(二)组织研究、拟订公司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倡导和落实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组织拟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程序; (四)组织新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报批; (五)组织拟定和修改工资、奖励方案;
(六)与财委会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负责准备上述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