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传染病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法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预案》要求,为做好发热门诊呼吸道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防范传染病的传播,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或随时执行卫生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在门诊部大厅处设立监测点(预检登记),对所有进入门诊人员进行体温筛查。
(二)、将门诊楼旁边的门诊作为发热门诊,对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隔离筛查治疗。
(三)、发热门诊时由门诊值班医护人员进入接诊。进入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感染性疾病门诊各项制度及要求。
(四)、鉴别对象: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肺炎、来自发生禽流感地区有流感样临床表现的患者。
(五)、将病人引导至发热门诊的同时,接诊处及时采取消毒防控措施。
(六)、接诊程序:
1、首诊(或接诊)医护人员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5℃,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首先给患者戴口罩,立即通知在岗护士或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到发热门诊接诊(医护人员从鉴别门诊侧边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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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检分诊人员为发热病人做好登记,送病人至发热门诊(患者从鉴别发热门诊前门进入)。
3、接诊医师进行问诊、查体、登记、开检查单;护士通知检查科室到发热门诊进行相关检查。
⑴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SARS、人禽流感、H1N1、艾博拉出血热)就地治疗,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并联系指定医院和车辆转运病人。
⑵接诊医师详细填写传染病人接诊登记本,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传染病负责人进行网络直报。 ⑶患者医疗费用采取先记账后补交的办法。 (七)、疑似病人转运:
1、已确诊为疑似病例应电话通知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在2小时内报告县疾控中心。
2、由县疾控中心检测之后决定是否转运,在此之前病人不可离开发热门诊。
3、如病人需要转运时,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通知县疾控中心派专用救护车转运病人。
4、为病人穿好隔离服,戴口罩。
5、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将转诊单、病历资料复印件、传染病报告卡交至对方医务人员,并记录接诊车号、接诊医护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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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号、病人离开的时间等。 6、病人离开后立即现场终末消毒。 (八)同时成立院抢救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院长
组 员:内科科主任
检验科医生 内科医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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