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室,然后即可读数。测定二氧化碳时,瓦斯吸入管口放到底板邻近,接上二氧化碳吸取管测得的是瓦斯含量,不接二氧化碳吸取管测得是混合气体的含量,用混合气体的含量减去瓦斯含量即是二氧化碳含量。精确测量时,可乘以0.955的校正系数。
(1)光学瓦斯检定器是周密仪器,使用中应加以爱护。携带仪器下井应正确佩带,防止碰撞,以免阻碍仪器的精确度,有故障要及时修理。
(2)在密闭区或灭火区等严峻缺氧地点,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时,空气中氧气下降1%,应测的瓦斯浓度就偏高0.2%,故应校对。
(3)仪器不用时,要放到干燥的地点,并取出电池,以防腐蚀。 (4)仪器要定期检修和校正,使用人员不准在井下随意拆卸。 (6同一台仪器不要连班使用,否则,会造成仪器零位不准,严 重阻碍测量的准确性。
(7)检查完毕后应盖好仪器目镜罩,升井后清除煤尘,观看光谱是否还原到零位,如还原到零位,证明仪器正确,读数准确。
第五条: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c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 为界空间风流)。
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支架侧1m处)。 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lOm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范畴内 ④局部高冒区域。
(2)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m范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在该点向外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楦查时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刻里确 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刻。
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刻要平均,在正常情形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刻不承诺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刻要求不承诺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第七条:瓦斯员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严格检查瓦斯含量,并把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瓦斯超过《安全规程》的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九条:对采掘工作面瓦检员除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外,每班至少应检查三次瓦斯,对分工区域本班没有进行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第十条:瓦检员在检查中,如发觉瓦斯超限或有超限的趋势,应及时上报调度室,如情形危险,应赶忙责令现场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一切电源。
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邻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第十二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邻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
第十三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采掘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其瓦斯浓度达到2%时,邻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十六条:因停电和检修,局扇停止运转,在复原通风前,第一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和局扇及开关邻近风流中瓦斯不超限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复原正常通风。
第十七条: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形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第十八条:瓦斯检查记录牌的吊挂位置,关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关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第十九条: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浓度、湿度、检查日期、班次、时刻、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检查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第二十条: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觉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专门情形时,应赶忙采取措施,并将情形向井口调度汇报。
第二十一条: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第二十三条: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检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检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第二十四条:瓦检员应定点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机尾邻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
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邻近等。发觉超限应赶忙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井口调度汇报。
第二十五条: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畴应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赶忙停止放炮。
第二十六条: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步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外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由抢救队员进行。
第二十七条: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洒水灭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入井前应预备好所用工具和器材。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设内外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觉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洒水灭尘。 (3)在放炮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4)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