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木市瑶镇乡黄土庙煤矿
二0一七年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总则
第三条:为真正实现“一通三防”工作的齐抓共管,矿级领导及各有关职能科、队、班、组和每个职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范畴内和各自的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二、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矿长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对公司“一通三防”负全面责任。
1、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通三防”工作的进展情形,解决“一通三防”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咨询题,采取措施,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正常进行。
2、负责亲自主持召集副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关键 咨询题与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保证措施的实施。
3、负责召开矿井“一通三防”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4、负责组织领导矿井专题性的通风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咨询题,要组织有关经理及业务部门,采取定项目、定时刻、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处理,逾期不能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经常检查安全治理部门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汇报,支持处理工作。
6、当发生重大灾难事故时,要亲临现场领导抢救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2、负责执行有关煤矿“一通三防”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对“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3、负责组织编制或审定安全技术规定、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抓好顶板、运输、防排水等的安全治理工作。
4、参加编制矿井规划和年度打算,组织会审采掘设计及有关技术方案时,把好安全技术关和“一通三防”关。
5、依照“一通三防”的专门要求,对一切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差错,保证施工质量。
6、严格地测的治理工作,爱护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因资料不正确造成设计、施工贯穿事故的要负要紧责任。
7、参加审核矿井灾难预防处理打算,并督促检查各实施情形。 8、参加通风设计施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并把好安全技术关。 9、参加公司组织的“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大检查。 10、参加重大灾难事故的抢救与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副矿长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2、努力学习和把握“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把握正常的采、掘关系和开采程序,实行正规循环作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对井下各类巷道施工中的巷道断面,必须符合通风和隔、隔爆要求,不合格不准予以验收。
4、对矿井反映的全安全咨询题,要详细记录,严肃对待,认真安排,督促及时处理。临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5、负责把握矿井大型设备的运转情形,专门要重点把握规格数量、洒水灭尘、高温火点、瓦斯超限、无打算停电停风、防排水等情形,组织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