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开发区环保大检查分类处置意见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存在问题 该单位新建家俱生产项目在批复试生产后,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该公司农副产品采购物流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处置意见 备注 晋中开发区 山西福润家俱有限公司 民营科技园昭余街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万元; 于年月前完成整改。 晋中开发区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高村蕴华街配送有限公司 南侧 该单位于年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已与晋中市环于年月日前上报项境监测站签订目竣工环境保护验了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收监测合同,正办理验收手续。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中开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分类
处置方案
根据晋中市《关于加强环保大检查分类处理工作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市环检领办[]号)和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开发区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开管办发[]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大检查成果,按照晋中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环保大检查分类处理工作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市环检领办[]号)文件要求,经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类处置原则
根据自查情况,梳理出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未执行环评制度、未竣工验收、未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系统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分类进行处理,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停止建设、停产整改、限期整改、限期治理、关停、取缔的处理。
二、分类处置情况
根据自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两家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理。对未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进行停产整改,并处罚款;对未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已进入验收程序的进行停产整改,限期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处罚公正透明。根据自查梳理出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由环境行政处罚审查小组审查,集体决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一把尺子,一个标准。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依据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措施,对环境违法排污“零容忍”,对环境违法行为打“组合拳”。
(三)完善成果应用。对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和完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保持动态更新,及时更新环保网格化管理移动执法信息
年月日
附:晋中开发区环保大检查分类处置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