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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一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均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川镇高级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
2017年秋季—2017年秋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
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下:
自2017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207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76885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
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
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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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济来源的(孤
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
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
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
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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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2017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条件的贫困生
2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
2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六年级
81人,每生500元,七年级20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93500元。
2017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
29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
500元,共
条件的贫困生29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计发放总金额145000元。
2017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
29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
600元,共
条件的贫困生29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计发放总金额174600元。
2017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
3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
750元,共
条件的贫困生3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计发放总金额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
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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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
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
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均川镇高级小学2017年9月20日
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根据赣助中心〔
2017〕29号《关于开展全省
精神,我校对2017
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年秋季—2017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2017年—2017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
20万元。新生入
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2017年秋季—2017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
3.495万元。2017年秋季—2017年秋季,我校先后为
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
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
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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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
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
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
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
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
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
b、父
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
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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