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2008年7月-2012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简答题答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 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 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 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 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 全国 2009 年 07 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4-P163-165 答: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5-P204 答: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与合理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应当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2)效能与便民原则; (3)临督与责任原则。 43.简述本票的特征。7-P322 答: 本票的特征表现为:(l本票是自付票据,即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 (2本票没有承兑制度,这一点与汇票不同; (3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14 分)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3-P87 答: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 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 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 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 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

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 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 全国 2009 年 4 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2-P62-63 答: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案的提 出; (2)对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5-P194-195 答: 我国的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点: (1)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如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4)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7-P315 答: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主体的自然性是指合同的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利益,不能是法人,不能 是身体之外的任何财产。 (2)保险金的定值性。是指保险标的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在订约时采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方式,不允许在事故发生后再 行议定。 (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向投保人讨要未获给付的保险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14 分) 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4-P119 答: (1)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 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 (2)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就无法行使其国家权力,实现 阶级统治。但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本质的反映并不非消极的,形式不当或不完备,就不能正确地表现国家的阶级本质, 就会影响统治阶级实现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任务。所以,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

采取与 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 (3) 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政权的组织形式。 但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可能不同。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 是因为政权组织形式除取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外,还受该国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革命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传统、 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然而,不管政权组织形式怎样,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该国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归 根到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2008 年 4 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四、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法的适用也要运 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清除旧法律意识也有重要作用。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行为。 (2)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 14 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 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 为准则。 (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 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2008年7月-2012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简答题答案

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6cht3nnru6k2tg1xudp48fsc2a7k200rit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